400-688-2626

房子建好几年开发商不交房 法院判付违约金

来源:新浪房产网 2009-12-16 10:20:40

法院:开发商不仅要交房,还要支付违约金   陈某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付了全部购房款。房子建好四五年了,开发商却找借口总是不交房,甚至还声称陈某无权获得合同约定的房产。   陈某将某开发商告上法庭。日前,鼓楼法院经审理,认定双

  法院:开发商不仅要交房,还要支付违约金

  陈某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付了全部购房款。房子建好四五年了,开发商却找借口总是不交房,甚至还声称陈某无权获得合同约定的房产。

  陈某将某开发商告上法庭。日前,鼓楼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判定开发商限期交房,并按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2004年,陈某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第二年6月底前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给购房人。陈某支付了全部购房款13万余元。第二年,双方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建成,但开发商却迟迟不向陈某交房,也不办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几年来,陈某找对方协商,却总是遭到拒绝。对方甚至声称房子已经卖给了他人。

  今年初,陈某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判令开发商赔偿房价上涨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20余万元。

  鼓楼法院受理后,查明合同约定的房产并没有出卖第三人。陈某则向法庭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交房并支付逾期违约金近10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时,某开发商辩称,当初建房时,准备用建好的房子冲抵某工程公司的工程款,陈某作为工程公司的受益人,才得以签订购房合同。事后,某工程公司未进场施工。因此,陈某要求交房的依据自然不存在。

  法庭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陈某按约付了购房款,开发商也出具了《收款收据》。因此,开发商辩称没有交房基础和依据的理由不能成立。开发商至今没按合同约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也没有依约交房,已构成违约。法院遂判决某开发商限期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格房产交付陈某。另外,开发商应以购房款为本金,按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惠誉确认德国「AAA」评级 评级展望「稳定」


阿思达克财经 2017-09-02 11:30:17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