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杂志日前对中国诚信状况的调查显示,农民、宗教职业者名列最讲诚信群体的前两名,而大约有7.9%的受调查网民认为性工作者有诚信,居调查的第三位。那么其他职业者呢?比如官员、公务员、教师、科学家、医务人员、法律工作者等?这些人是否也被
我们所有的活动都与某种信任有关。孩子一出世就依赖父母的养育,从健康成长到教育和成人发展,都离不开父母。父母则必须依赖其他人的帮助,如老师、医生、提供生活必需品和服务的各行各业人士以及政府。信任不只是依赖他人的服务,更是相信他人出于善意的服务。若他人的善意不可靠,则稍有不慎,我们就会付出高昂的代价。不负他人信任,于是成为一种公共道德。
信任的重要,加深了我们对社会制度和体制的依赖。有的人认为,像法规、合同、条约或监督这样的外在手段,可以代替或至少部分代替信任,成为社会合作的纽带,因此必须尽可能多地订立各种各样的规定,称之为“法治”。其实,法治的基础必须是也只能是信任。人们和政府部门打交道、做生意签合同、办事情按照法规,出发点都是对现有的法律或其他体制条件能保证合同的执行有信心。
法规本身固然重要,但法规最终得由人管理。尽管我们可以将人放置在监督制度中,但我们最终还是得信任那些运作监督制度的人能公正无私,不损害我们的利益。我们不可能依靠一级级的“客观公正”的程序或规章。一级级的程序和规章,最终还需要落实到许多个人身上。公务员、教师、科学家、医务人员、法律工作者的诚信出了问题,说明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信任很成问题的社会里。那些我们最需要信任的人,往往是最不可信任的人。
《小康》杂志这次调查反映的,不只是具体行业的诚信出了问题,而是社会大环境中的高层制度可信性已经大幅下降了。受影响的中层制度几乎遍及所有的行业、职业或社会活动领域。如经济、商贸、教育、医疗等。人们日常生活中许多常见的失信现象,如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弄虚做假、利欲熏心、渎职违法,其实都与某种中层制度腐败有关。社会腐败严重,腐败现象不断在社会上曝光,一般人见怪不怪,对信任抱普遍的怀疑或犬儒态度。这种情况甚至要比诚信匮乏更为令人担忧。因为它看到的不仅是信任的危机,而且是信任的彻底崩溃,不是改变诚信匮缺的紧迫感,而是建立信任的根本无望。
这种态度虽然不值得提倡,但却并非完全没有理由。许许多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并不与农民、和尚、牧师或者性工作者打交道,就算这些职业人士的诚信排名在前三位,又怎么样呢?又有什么意义呢?对绝大多数人影响最大的,还是那些决定他们生活品质的社会精英,那些受教育程度最高、社会职务最重要、公共责任最崇高的人士。如果他们的诚信真的全不及格,又怎么能不破坏和瓦解许多人对诚信本身的信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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