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宜为“信用侦探”造权威
来源:南国早报
2009-08-28 15:15:50
国内首家民营征信公司——四川省成都融诚资信有限公司,于4月24日正式挂牌,开门纳客。这家中介机构,实质上就是一个“信用侦探”,当中小企业或个人向银行提出生产经营贷款或房贷、车贷请求时,该公
国内首家民营征信公司——四川省成都融诚资信有限公司,于4月24日正式挂牌,开门纳客。这家中介机构,实质上就是一个“信用侦探”,当中小企业或个人向银行提出生产经营贷款或房贷、车贷请求时,该公司将有偿为金融机构调查、收集、获取对方信用信息
政府宠爱于一身,是这家民营性质的市场化的中介机构的最大特点。例如,该公司挂牌当日,国家、省、市三级领导及其16个相关部门到场祝贺和助威;成都市已建立了覆盖20个区市县的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并建立了信用档案,当地政府授权融诚资信公司对这些信用档案进行管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付费获取信息,是该公司开发房贷、车贷、信用卡办理等各种信用产品的主要渠道;社保、公安、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是该公司的营销对象,等等。
可见,这家中介机构所经营的信用产品,是政府独家提供的;其目前所谓的权威性,也是政府精心为其营造的。可以说,没有政府的深度介入,就难有这家独家垄断经营的融诚资信公司。
应该说,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实现中小企业间、公民之间的信用交易,都具有积极意义,成立融诚资信公司的创新之举,也有一定破冰意义。但因其是国内首家,因其意义重大,政府就应该把自己的业务独家授权给它吗?政府就该为其大造声势、营造其权威性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核心职责。按此衡量,对“信用中介”这类新型组织,政府要做的应该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鼓励民间踊跃参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按此推之,当地政府为融诚资信公司的特别关爱与照顾,势必让其他民间组织难以进入信用业务领域,这对其他市场中介组织来说是一种不公平,有违社会公正原则。
况且,政府这种无微不至的关爱,完全属于政府不该管、不能做的事情,是一种典型“越位”和“错位”。此外,政府所掌握的诸如信用档案这类的公共资源,属于全体公民共同所有,政府怎能把共有的资源独家授权给某一个市场中介组织?怎能把自己公共管理的职责转移出去?怎能把公共信息独家卖给市场中介组织?当地政府发展信用中介之迫切心情可以理解,帮扶中介组织快速发展的初衷也可以理解。但是,不管什么原因,政府都不该违背科学行政、依法行政之要义。如此独家宠爱一个市场中介组织,只能让诚信、责任、法治离政府越来越远。至于融诚资信公司这样的市场中介组织,其能否能得到市场认可,赢得市场信誉,进而发展壮大,还是让市场说了算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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