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广西居民购房意愿和行动强烈,个人贷款发放额增幅明显。8月18日,自治区房改办通报今年1—6月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据悉,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正在通过专线,统一组织全区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增长较快2009年上半年,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主要管理指标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缴存额持续快速增长,同比增长22.03%;提取总额占缴存总额的比例有所上升,同比增加1.88百分点;个人贷款发放额增幅明显,全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28.28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发放7.69亿元,增长37.35%,个人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同比增加2个百分点。
自治区房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数据可反映出,由于国家相继出台扩大内需政策,房地产市场活跃,居民购房意愿和行动强烈。今年以来,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增长较快,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也相应同比增长。
目前,广西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覆盖率接近70%,这也意味着,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和非公企业职工,仍未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范围。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管理部门将加强监管,扩大公积金政策覆盖范围。同时,着力研究制定针对个体私营业主和非公企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政策,惠及更多群众。
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均要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核实。过去由于缺乏快捷便利的查验方式,使得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要花费不短的时间进行核实。现在,这一情况将逐渐改变。
据悉,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正 在与人民银行进行“对接”,即接入人民银行个人系统征信,以达到快速了解贷款申请人基本信息,判断其信用状况,提高发放个人贷款效率的目的。
房公积金系统专线接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意味着申请人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影响到贷款的发放。
据介绍,目前广西已有5座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批将建立该系统。
有关负责人在此提醒,住房公积金缴存用户要更为小心地保护自己的信用档案,诸如个人职业和居住地址,个人在贷记卡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用信息的泄露,将会给申请人带来烦恼甚至是损失。
如若贷款申请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存在错误,可以向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在接到申请后,人民银行将会通知公积金中心进行核查,各公积金中心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做出核查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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