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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状元” 何去何从?

来源:深圳商报 2009-07-08 17:13:08

主持人:任锦敏 今日话题:以总分659分的成绩夺得重庆市文科高考状元的巫山县考生何川洋,因少数民族身份造假而被取消加分资格,并被北京大学弃录,其在当地政府部门任职的父母也分别受到免职和停职的处理。那么,何川洋本人该不该受罚?某网站的

    主持人:任锦敏

    今日话题:以总分659分的成绩夺得重庆市文科高考状元的巫山县考生何川洋,因少数民族身份造假而被取消加分资格,并被北京大学弃录,其在当地政府部门任职的父母也分别受到免职和停职的处理。那么,何川洋本人该不该受罚?某网站的调查显示,占60%的投票者认为他应该被正常录取,本报读者中也有相当一部分认为,身份造假是其父母的行为,孩子是无辜的,所以应该重罚父母,放过孩子;更多的读者支持北大弃录,尽管孩子可能成为目无法纪的大人们的牺牲品,但造假者必须付出代价。只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的规定,才能警示社会,维护高考的纯洁性。要制止当前高考造假屡禁不止的现象,除了加大处罚力度,还必须加强对公权力的约束和监督。

    认可实力

    父母犯错孩子不该“连坐”

    赤子之心(四川网友):近日,腾讯网的“造假高考状元应被罚重考吗”的投票结果表明:支持何川洋正常录取的人数约占60%。而该网站关于“你认为何川洋知不知道自己不是土家族?”的投票,选“知道”的占83.39%,选“不知道他知不知道”的占12.07%,选“不知道”的占4.53%。由此可以看出,尽管造假有错在先,但网民认为造假行为并非考生本人所为,仍然倾向于支持正常录取这一观点。

    从建锋 (南京读者):高考成绩是何川洋考出来的,民族造假是其父母所为,因此在我看来,不能把父母的过错强加于何川洋身上。更何况,其父母已经受到免职与停职处理,也就是说为造假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么,再取消何川洋的录取资格,就显得很苛刻。而就其父母可以轻而易举更改民族成份可以看出,社会也有责任。既然如此,又怎能社会犯错,让孩子受罚呢?

    白峰(甘肃读者):北京大学作为众多考生梦寐以求的目标,应有宽容的胸怀,况且此事发生后,对何川洋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虽然修改民族成分不是他自己所为,但父母的错误已经让他陷入困境,此时,北京大学应该给他一次机会,也让他记住这次教训,从而经过深造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简单遗弃了事。

    吕京霞(深圳读者):试问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为什么何川洋等要千方百计争取各式各样的高考加分,那是因为政策本身有漏洞可寻!这是制度设计的缺陷,现在出现了“钻空子者”,即便要打板子,也是要两个一起挨,不能因为一方是制度设计者就可以豁免,而把板子全落到犯规者的身上!何川洋有错,高考招录部门可以对他的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进行处罚甚至重罚,比如降分甚至降档录取,教育部门是不是可以惩救结合,如不安排在第一批本科线录取或者只允许被他参加高考的省(市)即重庆市内高校录取,又给他一个上大学的机会,避免因为一个过错而毁了他一生的社会悲剧。

    维护公平

    北大弃录警示诚信至上

    张传发(安徽读者):假如“造假丑闻”没被揭露,何川洋另得“民族身份”的加分,这将对千千万万个考生是一种“不公”。现在,“造假丑闻”被揭露,何川洋考了多少分还是多少分,照样被北大录取,这岂不是“双保险”?这将为今后的高考带来多大的负面效应?高考“公平公正”的大堤必将溃破。何川洋被北大弃录是令人痛心的,他也是受害者,伤害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人和那些与他的亲人关系密切的参与造假者。

    盛大林(郑州读者):“宽容”确实是一种高贵的品德,但“宽容”是有底线的,那就是不能违反原则。如果“宽容”可以无原则,那么所有的制度都会成为摆设。如果何川洋以“造假状元”的身份走进北大,那就意味着北大是一所纵容造假、不重品行的大学。北大的弃录之举,给全国其他高校作出了榜样,同时也给全国的考生及其家长一次警示:大学应该是一个圣洁的“象牙塔”,它不仅重能力,也应该重品行。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所有弄虚作假的人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徐光木(武汉读者):如果北大为了一个何川洋而网开一面,将来必然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何川洋。正如北大招生办主任刘明利所说的:希望所有考生以此为戒,做诚信之人,行正义之事。

    北大拒录何川洋给我们上了一堂诚信教育课,也同时为自己赢得了难能可贵的名声。

    武洁(江苏读者):假如因为弄虚作假的元凶是家长,孩子从中获利便不被追究,恐怕并不公平。假如弄虚作假不受惩处,反而被默认接受的话,岂不成了对弄虚作假行为的纵容与鼓励?不难看出,“家长犯错”不能让“孩子连坐”不过是一种看似在理的诡辩罢了,至于取缔造假考生的“加分资格”,不过是拿走他本不应得的利益罢了,根本算不得惩罚。无论如何,“孩子无辜”不是“家长弄虚作假”的保护伞,高考必须也只有向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说不,才能维护自身规则。

    董刚(湖北读者)在当前,高考造假的情况屡禁不止,除了造假的成本相对来说不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造假者的处罚不重。因此,加重处罚力度,对于维护高考纯洁性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可能会失去几个高考状元,但是却维护了全社会的公平,孰轻孰重显而易见。

    杜绝造假

    约束公权加大问责力度

    言微(网友):造假民族身份加分、高考移民、提前录取、自主招生等等,去查查那些可以享受高考政策优惠的,有多少是平民百姓家的孩子?这背后,有多少公权力不受约束制造出的不公平?归根结底,只有加大对公权力的约束即对公职人员的子女上学情况进行监督进而对公职人员本人问责才能既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又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

    胡艺(武汉读者):在考生民族成分造假背后,学校、派出所、民族宗教部门、县招办、市招办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浮出水面。我们惊讶于少数官员手眼通天的同时,更担忧我们的一系列制度设计都形同虚设。个案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创新制度设计,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加大造假者的违规成本,痛下决心打破招考暗箱;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把变更民族成分等详细招考信息放在阳光下曝晒,自觉接受舆论公开监督。在“潜规则”一时半会难以彻底打破的情况下,给舆论监督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也十分重要。只有多管齐下,制度具有执行力,才能把招考规则逐步扳回公正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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