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各地方、各部门都从自身的实际出发,积极响应。作为中央银行,如何指导各金融机构把资金更好、更合理地投放到农村,支持“三农”发展,当成为首要问题。200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以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开展了农户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以个人征信系统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相互联动的农村信用体系,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一、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提出 (一)农户贷款机制落后 2002年以来,为支持“三农”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全面推进农户小额贷款政策,并投放了大量支农再贷款,对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重用。各地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地方政府为落实这项政策,在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据调查,从辽宁省乃至东北三省的情况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主要是由当地农村信用社具体操作,普遍存在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标准和专业手段等问题,成为了制约此项政策深入落实的瓶颈。 (二)农户贷款营销机制不畅 农户贷款的特征是:贷款户数众多,贷款总额巨大,单笔金额较小。按照传统的信贷方式,只能依靠信贷员逐户调查、逐笔审核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因审核成本较高,效率较低,从而导致农户贷款营销机制不畅。同时也造成了农户贷款的有效需求满足率下降以及农户贷款的信用风险潜在的上升。
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从农户小额信贷信用数据库入手,启动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005年,按照人总行关于“研究农户小额信贷信用数据库”的要求,人行沈阳分行开展了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始对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阜新市阜蒙县进行前期调研,并落实了试点乡镇。同时人行沈阳分行提出了《农户信贷信用数据库系统业务需求书》,人行沈阳分行、阜新市中心支行、阜新市阜蒙县农村信用社及乡政府共同组成信息采集小组,共采集1085户农户信用信息,录入1060户,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基础样本。随后,人行沈阳分行和辽宁信佳咨询公司共同研制了评分指标和评价标准,人行沈阳分行对试点地区1000户样本的评分结果进行了调查和验证。 (二)制定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开发信用信息数据库 人行沈阳分行与辽宁信佳咨询有限公司充分论证,制定了农户基本信息、农户贷款开立信息、还款信息、特殊交易信息、农户年度家庭信息和农户年度综合信息等6大部分、涵盖126项信息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建立评分模式,开发评分系统 一是参照国内外有关信用评级要素,建立了信用评分要素模型;二是开发了评分系统。辽宁信佳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信用评分要素分析模型,开发了农户信用信息评分系统,主要包括农户信用评价、信用查询、系统管理等部分。最主要功能是向使用者提供农户信用评分报告和农户信用报告,并可为信贷政策评估者提供分别以村、乡(镇)、县为单位的区域农户信用状况评价报告。 (四)推动农村信用社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 通过与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协商,该社将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数据全部纳入正在建设的信贷管理系统,并参照人行沈阳分行开发的农户信贷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开发了农户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印发了《自然人客户基础信息采集表》,开始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库。该档案库涵盖了个人征信系统、五级分类和农户信用评价指标等内容。 (五)全力建立农户信用档案 结合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人行沈阳分行会同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开会并下发文件,要求辽宁省各级人民银行、各级农村信用社,在确保全部存在信贷关系的380余万农户接入个人征信系统的基础上,加大农户信用档案的征集力度。人行沈阳分行与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出资,印制了18万份年画,并在年画显著位置印上“农户信用档案是农民贷款的身份证,良好信用记录是银行放贷的通行证”的宣传标语,督促基层农信社发放给填写农户信用档案的农户,鼓励广大农民主动建立信用档案。截止今年3月末,全省已建立412万余户农户信用档案。 (六)开发接口程序,实现联网查询 人行沈阳分行组织开发了评分系统与农户信用档案数据库的接口程序,从而保证了各级农村信用社能够及时查询到农户信用评分。同时,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利用原有的服务器安装评分系统,再利用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信贷管理系统,通过人行沈阳分行与人总行征信系统联网报送数据的途径与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农户信用档案库接口,最终实现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实时查询农户信用评分的目标。 (七)出台信贷政策,支持农户信用体系建设 人行沈阳分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户信用体系推广,实现农户信用与支农信贷挂钩工作的意见》,提出了“结合农户信用评价结果,营造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空间”等指导意见,指导农村信用社依据农户信用状况建立利率定价机制。力图通过信用环境建设,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提高对农户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度。
三、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作用 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不仅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依托的平台,推动了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而且其激励惩戒机制、以及为央行履行货币政策等职能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操作平台,促进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依托的平台 农村由乡镇组成。信用乡镇建设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乡镇建设涉及政务、商务、法制、特别是经济金融等诸多方面。但农村的经济主体是农户,农户信用建设是信用乡镇建设的核心内容,农户信用状况是评价信用乡镇建设的基本依据。因此,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信用乡镇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平台,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依托的平台。 (二)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机制保障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实施以来,农村信用社开展了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尽管随意性较大,但对提高农民的诚信意识起到了推动作用。随着个人征信系统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征信宣传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征信宣传的效果越来越明显,农民不仅认识到诚实守信是良好的道德风尚,同时更进一步了解到及时、真实地提供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和实现信用积累,会给自己带来实惠。因此,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机制保障。 (三)推动了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变革 依据农户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结果,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授信农户进行贷前审查。在农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提高了对农民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度,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探索适合农户特点的信贷新产品。 (四)为央行履行货币政策等职能提供了基础平台和机制保障 农户是农村经济的主体。从东北的实际情况看,农户贷款在农业贷款中占比最高,所以,只有对农户资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和有效监测,建立有效的、可持续的激励约束机制,才能使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等职能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进而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因此说农户信用评价系统的建设,为央行履行货币政策等职能提供了基础平台和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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