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 通知指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
通知指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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