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云南省银监局获悉,云南省嵩明县农村信用社帮助农户致富的同时,加大信用环境建设,使嵩明县龙街村不良贷款率从最高的95%降为0.92%的,实现从“信用不良村”向“信用村”的转变。 据
据嵩明县农信社相关人士介绍,2003年前,该县杨桥乡龙街村由于信用环境差、信贷管理混乱等原因,农信社对该村的贷款不良率曾高达95%。农信社“怕贷”,农民贷后不还的现象长期存在,信用社与当地农民互不信任,距离越拉越远。
对此,嵩明信用社及时更换了杨桥农信社管理人员,从构建信用社与农民“鱼水情”的角度出发,与农户深入交流,帮助农民解决致富路上遇到的问题,拉近了与农民的距离。
同时,信用社还积极帮助该村培育“集中圈养”型肉牛养殖,为该村全部养殖户和90%的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予以评级授信,以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等方式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并对养殖户贷款实行利率优惠。
目前农信社已向龙街村养殖园区和养殖户授信联保贷款30户,金额123万元,办理小额信用贷款492户,金额492万元。
通过几年努力,信用社既成为该村发展的资金提供者,又充当了农民致富的引路人,诚信意识已深入到该村农民心中,逐渐养成了按期还款的良好习惯,信用环境有了根本好转。2008年该村贷款2812万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92%,成为了真正的“信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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