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明确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约谈制度,事故发生地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北京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将会被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约见谈话。 北京市安委会11日专题研究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要
北京市拟明确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约谈制度,事故发生地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北京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将会被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约见谈话。
北京市安委会11日专题研究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沟通机制。其中包括建立约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10项措施。
据介绍,约谈主要内容是听取约谈对象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的汇报,约谈将形成记录并进行存档。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以书面方式将约谈时间、地点及内容通知约谈对象,约谈对象应提交书面约谈材料。
同时,约谈对象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反馈约谈意见落实情况。对于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政府和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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