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中国国土部对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作调整

来源:财华社 2009-05-14 15:28:55

中国国土资源部称,将对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其中,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可优惠30%。 国土资源部并称,对部分中西部地区确需使用的城镇建设用

   中国国土资源部称,将对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其中,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可优惠30%。

    国土资源部并称,对部分中西部地区确需使用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其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15%执行;而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的50%执行。

    此外,工业项目按规定拟定的出让底价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优先发展产业是指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