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过渡机房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三个包的招标要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过渡机房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三个包的招标要求:
第一包: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过渡机房改造项目第1包机房改造
(二)采购内容:
1. 本次机房建设系统的深化设计。
2. 过渡机房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包括软件、零部件、附件、工具、备品备件等)及系统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现场测试和环境检测、试运
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与支持以及竣工图及竣工技术资料的提供。
3. 本次机房建设系统所需设备材料的定货、包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本次机房建设系统所需全部软件的定购、包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客户化
开发、验收、培训。
4. 本次机房建设系统设备与材料出厂前测试及检验。
5. 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本次机房建设系统的变更工程。
6. 负责实现与相关系统的接口。
7. 本次机房建设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和相关专业调试、测试的配合及指导。
8. 本次机房建设系统三个月的运行保障期及一年的系统缺陷责任期。售后服务期为三年。
9. 上述工作所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资料的提供。
具体技术需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三)招标编号:0709-094109011606(1)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证书》,业务范围为“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集成”;
4、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要求为“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提供至少两个自2006年以来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或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计算机机房项目案例;
7、投标人在项目施工及服务所在地有注册机构(包括:法人机构及非法人机构);
8、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所需的核心设备及材料(配电柜、精密空调、抗静电地板、综合布线系统等)的原厂商授权书。
9、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格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建设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证书》,业务范围为“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集成”(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要求为“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至少2个自2006年以来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或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计算机机房项目案例,必须提供以上项目案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应在项目施工及服务所在地设有注册机构(包括:法人机构或非法人机构),并提供工商登记证明;
10、提供该项目所需的核心设备及材料(配电柜、精密空调、抗静电地板、综合布线系统等)的原厂商授权书(复印件,正本在投标时提供)。
第二包: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过渡机房改造项目第2包消防工程
(二)采购内容:新建有管网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具体技术需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三)招标编号:0709-094109011606(2)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筑工程类注册建造师资质;
6、投标人具备自2006年以来投标产品成功案例;
7、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职称,主要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
8、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主要设备的原厂商授权书。
9、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格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项目经理的二级建筑工程类注册建造师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2006年以来投标产品成功案例,必须提供以上项目案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该项目主要设备的原厂商授权书(复印件,正本在投标时提供)。
第三包: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过渡机房改造项目第3包电源系统
(二)采购内容:新建2台400KVA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具体技术需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三)招标编号:0709-094109011606(3)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投标人提供自2006年以来投标产品的成功案例;
4、投标人必须是UPS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唯一一家代理商,具有很强的技术队伍,从事过大容量UPS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具备二次深化设计能力;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须具有所投设备(UPS和蓄电池)的原厂商授权书。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格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2006年以来承担过的投标产品的成功案例,必须提供以上项目案例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设备(UPS和蓄电池)的原厂商授权书(复印件,正本在投标时提供)。
以上文件统一用A4纸装订1份递交,只有递交资格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包(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换。若邮购,加付50元人民币邮购费。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全称、通讯
地址、项目负责人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打印清楚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将在收到汇款和传真后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北京时间)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6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5月26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七、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李江
电 话:010-88316253
传 真:010-8831626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6室。邮编:100044
八、汇款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0105008091001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2009年4月30日
附件:原厂商授权书格式
四、原厂商授权书
(招标人)名称:
(制造厂商名称) 是按 (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厂商地址)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商地址) 的 (投标商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⑴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______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⑵ 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⑶ 我方兹授予 (投标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投标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商名称) 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厂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和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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