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招工广告,将骗来的钱款用于抵债,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何明飞共骗取押金、信誉保证金共计100余万元。日前,嘉定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罚金10万元。 2004年,何明飞注册成立了鹏程实业有限公司,一直到2006年仍
发布虚假招工广告,将骗来的钱款用于抵债,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何明飞共骗取押金、信誉保证金共计100余万元。日前,嘉定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罚金10万元。
2004年,何明飞注册成立了鹏程实业有限公司,一直到2006年仍处于无营利状态。何明飞忽然想出了一个主意:发布招聘广告,用收取的押金来支付所欠的资金。
经嘉定检察院查明,2006年3月至2006年10月间,何明飞刊登招工广告后,共和21人签订了用工协议,并获取车辆押金、信誉保证金共近70万元。这些钱均被何明飞用来填补公司的资金缺口,而追讨工资的驾驶员越来越多,何明飞非但没有收手,而是决定继续“招工”。
2007年3月起,何明飞伙同公司总经理卢艳一起通过报纸、网络等发布招工广告,先后与14人签订驾驶员用工协议,又与2人签订地区经理的劳动合同,共获取车辆押金、信誉保证金共6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本案造成37名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被侵犯,社会危害性较大,且利用合同这种经济交往的重要手段为掩护实施诈骗,形式隐蔽、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破坏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符合合同诈骗罪侵犯双重客体的特点,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公司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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