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关于开展2008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试评价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09-02-18 17:03: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年1月7日施行。为使《办法》顺利贯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年1月7日施行。为使《办法》顺利贯彻实施,部决定对2008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进行试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办法》第八条采集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发文日期为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资料,并进行监理信用试评价。本次试评价不包括2008年交工验收项目对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期间的总体评价,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内容。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本次试评价工作作为推动《办法》贯彻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试评价结果报部。评价结果采用统一表格(见附件),并分别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报送,纸质版加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章后邮寄至部质监总站。

  部质监总站联系人:

  公路处:翁优灵
   联系电话:010-65292703,E-mail:
wengyl@mot.gov.cn

  水运处:胥云
  联系电话:010-65292701,E-mail:
xuyun@mot.gov.cn

  附件:1、省2008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示例)
        2、省2008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示例)
        3、省2008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示例)
        4、省2008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办公厅(章)
                                               二○○九年二月二日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