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理财市场过去一年的突变,银行、基金、券商等各类投资主力,除了着力强化市场研判和投资运作,调整产品结构外,还纷纷创新理财产品,以赢得市场和投资者认可。 以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为例,在原有的FOF(基金精选)、伞型产品等之外,目前正在销
面对理财市场过去一年的突变,银行、基金、券商等各类投资主力,除了着力强化市场研判和投资运作,调整产品结构外,还纷纷创新理财产品,以赢得市场和投资者认可。
以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为例,在原有的FOF(基金精选)、伞型产品等之外,目前正在销售的股票型产品银河金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又有创新之举:该产品在3个月的封闭期之后,每个交易日开放,与开放式基金类似,成为一只券商推出的“准基金”理财产品。
除了开放日的设定,业绩报酬提取方式、认购起点、费率结构等也是两者的不同之处。基金以收取固定管理费获得报酬,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报酬提取方式更多样。以银河金星1号为例,银河证券设定了较高的提取业绩报酬“门槛”:根据其产品说明,只有在每份累计净值超过历史最高每份累计净值并高于1.03元时,管理人才能提取业绩报酬。
业内人士称,这将对管理人形成有效的激励和持续的压力,促使管理人不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而且,集合理财产品的这种收益不是相对收益,而是绝对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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