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税务、银监等部门协调,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服务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通知要求,支持担保机构合理确定并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税务、银监等部门协调,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服务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通知要求,支持担保机构合理确定并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方式、贷款金额、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担保收费标准。对有产品、有信用、有发展前景,确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降低担保收费标准,特别是对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的担保机构要实行低收费,减轻企业融资成本。
通知提到要发挥担保机构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上的作用,注重支持市场开拓功能强、有自主品牌、有专利技术的创新型企业以及产品质量好、节能环保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需求,优先为有产品、有市场、有信用、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便捷快速的贷款担保服务。对中小企业调整、重组和改造项目,要加大担保支持。对就业容量大、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提供一些确保生产岗位稳定的担保业务。对工艺技术落后、安全生产隐患大、产品质量差、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能提供担保。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引导担保机构拓展贷款担保用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除积极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服务外,积极为中长期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当前,要配合有关部门为下岗职工安置就业和创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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