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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作好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企业信用网 2008-12-22 09:27:45

渝企信用办〔2008〕2号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在成员单位的广泛应用,2007年7月2日,我办印发了《关于广泛开展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渝

渝企信用办〔2008〕2号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在成员单位的广泛应用,2007年7月2日,我办印发了《关于广泛开展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渝企信用办〔2007〕5号),对成员单位应用联合征信系统信息资源为本部门业务工作服务提出明确要求,经过成员单位对企业联合征信系统近一年的应用,企业联合征信的综合效应逐步显现。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成员单位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加快”和“领先”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落实“314”总体部署和扩大开放、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联网征集整合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实施方案》(渝企信用办〔2007〕2号)、《关于广泛开展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渝企信用办〔2007〕5号)的要求,主动配合牵头部门,抓好企业联合征信和共享应用工作。

    二、完善系统,全面征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做好企业信用信息联网征集整合与共享是实现成员单位对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应用的重要基础,各成员单位应把加强本部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建立与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相适应的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库,为联合征信、联网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公安、国税、地税、质监、重庆海关、劳动保障等具备在线联网条件的单位,应进一步优化本系统的网络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与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实时或定时数据交换。我办可根据上述成员单位的具体要求,签定信息交换协议,建立信息征集共享的长效机制。暂不具备在线联网条件的单位,要按照《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联网征集整合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征集本系统掌握的信用信息,采取统一格式,定时通过外网FTP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新加入的成员单位,要尽快确定牵头部门、联络员、联系人,明确共享指标目录和信息交换周期,确保联合征信、联网共享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核,狠抓联合征信工作的落实到位

    为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联网征集整合共享的长效机制,今年要继续实行企业信用信息报送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协调小组办公室每个季度对成员单位信用信息报送情况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报市政府办公厅,把该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和考核。为确保2008年实现所有成员单位联网征集、重点成员单位实时交换、共享信息跨部门联网应用的任务,各成员单位应明确本部门在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中的职责、目标、任务,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目标任务落实、机构人员落实、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进度落实、责任追究落实。如成员单位主管部门或联络员发生变化,要作好相关交接工作,并及时函告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便工作联系。

    四、强化应用,充分发挥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整体功能

    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是依托市电子政务网实现与成员单位的联网应用。目前,在36个成员单位中还有10个单位未实现与市电子政务网的互联互通。这些单位应在加快自身网络建设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市电子政务网的工作协调,尽快与市电子政务网进行连接,实现与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互联互通,尽早使用上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在网络未联通前,可采取人工定制共享信息的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已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联网共享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信息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地扩大对信用信息的应用范围,不断增强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使共享信息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为本部门各项工作服务。今年,我办将重点推进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在成员单位的应用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应用培训,全方位为成员单位用好、用活、用够共享信息提供报务。我办近期将会同市信用办,对成员单位应用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以专报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各成员单位可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提出应用的具体业务需求,以便我办及时修改完善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在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广泛应用中,要发挥好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联动作用,在各种评优评强活动、工程招投标中使用联网共享的信用信息,对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审查,提高失信行为的交易成本,推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营造我市更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附件:1、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用户一览表

    2、各成员单位联网情况表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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