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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伪造信用卡诈骗千万元 连购劳力士表露馅

来源: 京华时报 2008-12-12 08:44:36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常佳)林毅等6名无业人员在半年间,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在多家高档商店消费,共计诈骗1132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该团伙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6名被告人分别为林毅、郭智恩、胡秋霞、马丽莎、李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常佳)林毅等6名无业人员在半年间,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在多家高档商店消费,共计诈骗1132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该团伙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6名被告人分别为林毅、郭智恩、胡秋霞、马丽莎、李春辉和谢振勇,其中3名为女性。6人的年龄从45岁到22岁不等,均为无业人员。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林毅伙同另外5人,在朝阳区第六俱乐部、首都机场商店及东城区东方金钰珠宝店等地,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骗购施华洛世奇牌仿水晶制品及中华牌香烟等大量贵重商品,诈骗总额共计1112万余元。

   去年5月间,林毅伙同谢振勇等人,又在本市天韵尚庭家具店、北京慧忠亮马收藏品市场,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套现20余万元。

   据悉,第一被告人林毅现年33岁,广州人。此前,他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过刑。朝阳法院曾经查明,去年5月,林毅曾拿着伪造的日本护照,冒充日本人“寺村天龙”,连续3天到位于朝阳区的一家劳力士专卖店,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购买手表,总消费额近6万元。

   因其使用的信用卡来自不同的国家,引起了店员的警惕。几天后,当他再次到店里买手表时,店长打电话叫来一名银行工作人员,林毅见情况不妙抢过卡就要跑,被当场抓获。半年前,朝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林毅有期徒刑5年6个月。在他服刑期间,司法机关又发现他伙同郭智恩等人新的犯罪情况,于是将他和其他人一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林毅等6名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信用卡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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