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发行债券的企业,可能并不是很清楚,其所发行的债券被评级机构评为“AA”,与被评为“AA+”、“AAA”有什么不同。较高的信用评级会给发行企业带来哪些益处?
首次发行债券的企业,可能并不是很清楚,其所发行的债券被评级机构评为“AA”,与被评为“AA+”、“AAA”有什么不同。较高的信用评级会给发行企业带来哪些益处?
我们先选取近期发行的几只公司债来做比较。这几只公司债有两个共同点:1、发行主体都是地产企业;2、发行期限都是5年。
项目 年限(年) 利率(%) 发行额度(亿元) 信用评级 08万科债(G1) 5 5.5 30 AAA 08万科债(G2) 5 7.0 29 AA+ 08保利债 5 7.0 43 AA+ 08北辰债 5 8.2 17 AA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看出:被评为“AAA”的“08万科债(G1)”,年利率要比被评为“AA+”的“08万科债(G2)”和“08保利债”低1.5个百分点;同样,这两只债券,年利率又要比被评为“AA”的“08北辰债”低1.2个百分点。
这几只债券虽然都属个案,但是比较典型。它告诉我们:债券(主要是公司债、企业债)的信用级别越高,债券发行的利率就越低,发行企业所需要支付利息也越少。
也就意味着,提升债券的信用等级,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是可以降低企业债券融资的成本。这样,如何想方设法提升债券的信用等级,就值得企业好好考虑一番了。
常规“信用增级”措施:保证担保与抵(质)押担保
在一般人看来,债券的信用等级,应该与债券发行企业的信用等级是一样的。这看起来很有道理,但也并非绝对。
实际上,在现存债券市场上,“信用增级”(即债券信用等级高于发行企业信用等级)的案例并不少见。如今年6月由山东鲁能集团发行的“08鲁能债”,8月由福建煤炭工业集团发行的“08福煤债”,信用等级都达到了最高级“AAA”,但其发行企业的信用评级均为“AA”。前者在后者基础上提升了一个等级。
那么,这些企业是如何实现“信用增级”的?道理其实也很简单,就像企业能找来有实力的保证人、或者提供足额抵(质)押物担保,就能获得银行贷款一样,债券发行企业如果也能采取类似的措施,债券的还本付息就有保障。那么,评级机构也会大方地在债券评级报告上大笔一挥:“AAA”。
在实际的债券发行过程中,保证担保和抵(质)押担保,也是用得最多的两种“信用增级”措施:
a、保证担保
这里的保证担保,是指发行企业找来银行,或者其他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为债券的发行和还款付息提供保证。
一般来说,由于银行信用等级较高,企业发行的债券只要能获得银行担保,均会被评级为“AAA”。但是,随着去年10月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的出台,银行不能再为企业的债券发行(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等)提供担保。这样,企业此后只有转而寻求企业担保了。
寻找担保企业时,发债企业需要把握好两条原则:一是要找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二是找主营业务与本企业关联度小的企业。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发债企业与担保企业恰巧同处行业低谷期”的情形出现,届时,发债企业和担保企业可能谁都还不上款。而如果两家企业主营业务关联度小,上述情形发生的可能性就大大被“中和”、降低了。评级机构的风险顾虑也才会在最大程度上被减弱、打消。
b、抵(质)押担保
抵(质)押担保对实现债券“信用增级”的原理与保证担保类似,但可操作性更强。因为是拿出企业自己的资产来做抵(质)押,而不需要求助其他企业。
从下面的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抵(质)押担保”是如何在债券“信用增级”中发挥作用的:
今年5月,内蒙古奈伦集团发行了“08奈伦债”。发行企业——奈伦集团的信用等级仅为“A”,但奈伦集团将其拥有的、价值相当于债券发行额度2.5倍的土地抵押后,“08奈伦债”的信用等级就提升到了“AA”;
8月发行的“08连云发展债”,发行企业的信用等级为“AA-”,债券的信用等级则提升到了“AA+”,原因是债券发行企业——连云发展集团不仅将其拥有的海域使用权抵押,还将其拥有的部分股权进行了质押。两项资产估值达到债券发行额度的3.4倍。
新型“信用增级”措施:设立“偿债基金”
今年10月底发行的企业债——“08渝城投债”(金额为30亿元),为债券的“信用增级”又增添了一条新的路径。
“08渝城投债”的发行金额30亿元,票面年利率5.3%,发行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渝城投”)的信用评级为“AA+”,债券的信用评级则为“AAA”。
该债券的发行,对债券“信用增级”的最大意义在于:它没有提供任何担保,而是采用了一种特殊的、设立“偿债基金”的模式,就达到了“信用增级”的目的。
“渝城投”是一家大型国有专业投资公司,除项目投资收益外,还拥有土地出让、路桥收费、财政拨付等多项收入来源。这些收入来源,构成了“偿债基金”的资金计提来源。
按照债券设计,“08渝城投债”发行完成后,“渝城投”将每年按照约定的还本付息金额,提取专项“偿债基金”,并建立专户进行管理,以确保按期兑付债券的本息。
“渝城投”承诺,将通过董事会决议,在债券存续期内,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在“偿债基金”帐户出现困难时,用多提的盈余公积金和风险准备金弥补。
当这些措施仍然无法达到“偿债基金”的计提要求时,“渝城投”还承诺,将通过出售短期投资和票据、使用银行贷款、出售存货和其他固定资产,来弥补差额。
此外,“08渝城投债”还有一个兜底的“清偿程序”:当“渝城投”在债券付息日、或者债券期末20个工作日内没有偿还款项,将启动“清偿程序”。通过该程序,投资者不仅有权要求“渝城投”偿付债券本息,还可向其索要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等。其中,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未偿还本息金额×本期债券利率×延迟支付时间。
“偿债基金”的设立,以及相应条款的安排,效果与“保证担保”与“抵(质)押担保”一样,都降低了债券的偿还风险。但是,这种新型的“信用增级”方式,既不用“求人”,也不用即刻动用自己的资产,只是巧妙地进行了一个制度层面的安排,就达到了“增信”的目的,其“标杆”意义,尤其值得重视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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