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情况通报会上,浙江省农业厅曝光了上半年查获的部分农业违法案件和12种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农资产品。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农业执法队伍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
今天下午,在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情况通报会上,浙江省农业厅曝光了上半年查获的部分农业违法案件和12种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农资产品。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农业执法队伍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检查整顿。据统计,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8434家次中,违规单位有787家次,立案查处了651起,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查获假劣农业投入品1317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84万余元。
浙江省农业厅执法总队长赵作欢介绍:上半年,全省共抽检农资产品1495批次,其中省级抽检1191批次,总体质量与上年基本相当。农业违法案件数量比去年有所下降。
通报会上,上半年查处的部分农业违法案件以及12种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被曝光。
部分农业违法案件
1、温州市查处的标称中农农资有限公司生产经销的“阿富”牌劣质肥料系列案。经质量抽检,温州市部分农资经销店销售的标称“中农农资有限公司生产经销”的“阿富N:P:K 15-15-15”复合肥质量严重不合格。经温州市本级、文成、瑞安、苍南、泰顺、瓯海、龙湾等地农业部门联合查处,共立案9起,查获未出售的肥料29吨,罚没款合计86580元。
2、台州市椒江民丰农业物资公司销售假冒肥料登记证肥料案。4月份,椒江区农业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销售肥料登记证(粤农肥准字706号)过期的“汾兰果菜复肥”。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椒江区农林局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3、金华市益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经营无农药登记证农药案。3月份,金华市金东区农林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销售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购进的无农药登记证达霜宁TM农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金东区农林局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4、义乌市振有猪场使用禁止使用药品案。2月份,义乌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将广西化工研究院兽药厂生产的“牲血素”用于饲喂生猪,根据农业部第850号公告,“牲血素”为禁止使用产品。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义乌市农业局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5、武义万达干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上洋机械有限公司伪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案。1月份,两当事人为上福建省茶叶机械上目录(可享受国家农机补贴)投标,擅自伪造浙江省农业厅核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武义县农业局、衢州市农业局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6、毛合成经营劣兽药案。经质量抽检,毛合成销售的由河南易达菲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卵畅(阿莫西林可溶性粉)”劣兽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宁海县农林局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7、丽水市中兴饲料有限公司在饲料中使用国家禁用物质案。经质量抽检,当事人用于生产饲料的豆粕中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根据《浙江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规定,丽水市农业局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8、诸暨市双马禽蛋有限公司冒用绿色农产品标志案。诸暨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浙江省绿色农产品证书”已到期未续展的情况下,继续在产品上标识“浙江省绿色农产品”。根据《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诸暨市农业局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9、杨金狗无蚕种经营许可证从事蚕种经营活动案。经湖州市农业局查实,当事人从2006年开始在未取得蚕种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非法经营蚕种。根据《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规定,湖州市农业局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10、鄞州禾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经营无证农药案。鄞州区农林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销售由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廊坊农药中试厂生产的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已于2006年底过期的“40%吗啉胍.羟烯腺.烯腺可溶性粉剂(克毒宝)”。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鄞州区农林局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11、杭州西湖农药厂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农药案。4月份,省农业厅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农药产品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证情况下,生产标识为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农药厂)的扑虱灵。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省农业厅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12、绍兴市大江蔬菜种子有限公司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案。4月份,省农业厅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销售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根据《种子法》规定,省农业厅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13、沈海中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4月份,省农业厅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省农业厅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14、衢州市衢江区巨北畜禽养殖场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案。4月份,省农业厅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将人用药品添加到饲料后,直接饲喂本养殖场生猪。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省农业厅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农资产品
1、标称天津市宏程芹菜研究所生产的津南实芹一号芹菜种子(生产日期2007年10月),净度、发芽率、水份三项指标不合格。
2、标称金华三才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禾1号籼稻种子(生产日期2007年7月),发芽率、水份二项指标不合格。
3、标称广东穗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示总养分含量≥30%的复合肥料(含氯)(生产日期2008年3月4日),总养分含量严重不合格。
4、标称中农农资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示总养分含量≥45%的阿富牌复合肥料(含硝态氮),总养分含量严重不合格。
5、标称山东祥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80%福?福锌可湿性粉剂(生产日期2008年3月4日),两项有效成分指标不合格。
6、标称亳州市绿利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20%乙酰甲胺磷,甲胺磷含量严重超标。
7、标称浙江武义通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蚊香片,有效成份严重不合格。
8、标称河南普尔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0ml:0.1g盐酸沙拉沙星注射液(批号061001),无法鉴别。
9、标称江西百思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5g:头孢噻呋500mg注射用头孢噻呋钠(批号071109),无法鉴别。
10、标称衢州衢江区丰收饲料厂生产的猪用复合预混合饲料(猪快大)(生产日期2008年4月3日),两项有效成分指标不合格。
11、标称广州燕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维生素可溶性粉(黄金搭档)(生产日期2008年2月16日),两项有效成分指标不合格。
12、标称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弥散型电解质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日期2008年3月19日),四项有效成分指标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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