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清和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宁夏日用百货副食品批发市场查扣一批准备运往平罗县等地销售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总计1500公斤,价值两万余元。 据了解,这批货的货主李某和严某没有留下在银川具体的经营
10月17日,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清和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宁夏日用百货副食品批发市场查扣一批准备运往平罗县等地销售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总计1500公斤,价值两万余元。
据了解,这批货的货主李某和严某没有留下在银川具体的经营地址,只通过手机与被雇司机联系,他们分别雇佣个体司机胡某和张某进行承运。此次查获的塑料购物袋厚度均小于0.02毫米,且没有标注环保和安全声明、没有QS标志等国家标准要求应该标注的标志,属于国务院《禁塑令》中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执法人员现场与货主通过电话联系,货主虽然接了电话,但一直不敢露面,也不到工商机关接受处理。目前,工商机关已依法将这批超薄塑料购物袋扣压,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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