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10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限塑令”补充规定,从10月1日起,超市不得再使用无标志的手撕袋,但在昨天下午工商部门的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10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限塑令”补充规定,从10月1日起,超市不得再使用无标志的手撕袋,但在昨天下午工商部门的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仍有不少超市在使用违规手撕袋。
“从10月1日起,手撕袋必须标注‘食品用’、‘QS’等标志,你们仍在使用无任何标志的手撕袋,应立即下架。”昨天下午,在农业路和中州大道交叉口的易初莲花超市,金水区工商局监管科科长岳卫国对该超市一位姓崔的负责人说。在该超市的生鲜食品区,执法人员发现,这里用来装蔬菜、水果、熟食的手撕袋上均无任何标志。执法人员随后给该超市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在华润万家经三路店的生鲜食品区,执法人员发现,这里放的手撕袋上都标注有“食品用”、“QS”标志和“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幼儿,请不要在婴儿小床、睡床、围栏等处使用”的温馨提示,但在蔬菜区,仍放有一些没有任何标志的手撕袋。随后,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店方负责人把违规手撕袋全部收起。
在花园路和农业路交叉口的丹尼斯超市,执法人员发现该店的手撕袋上只有“食品用”3个字,岳卫国告诉该超市负责人,这些袋子标志不全,同样也不能在超市使用。
检查结束后,岳卫国说:“限塑令”实施后,手撕袋用量大幅攀升,造成了新的资源浪费和污染,国家出此新规是为了规范手撕袋的使用,但从检查的结果看,不少超市仍在大量使用违规手撕袋,下一步,他们将加大监管力度。岳卫国同时建议,尽快出台超市使用违规手撕袋的罚责,以使新规得到彻底落实。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