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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超市手撕袋多数“不合格”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2008-10-09 09:37:15

10月1日起,手撕袋(连卷袋)除了明确禁止当作购物袋使用外,还要求卷袋上必须打上“食品用”字样和“QS”等标志。无标识的手撕袋只能使用到9月30日为止。昨日,记者对乐购、时代、大润发等几家

10月1日起,手撕袋(连卷袋)除了明确禁止当作购物袋使用外,还要求卷袋上必须打上“食品用”字样和“QS”等标志。无标识的手撕袋只能使用到9月30日为止。昨日,记者对乐购、时代、大润发等几家超市进行暗访,却发现大多使用的还是无标识的手撕袋。

  “限塑”后,超市手撕袋用量上升四成

  自6月1日限塑令颁布后,萧山各大超市的塑料袋使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目前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一般为原先的20%至30%左右,尤其是小号的塑料袋,用量更是减少了九成以上。”一超市收银员说。

  然而“限塑”以来,与收费塑料购物袋用量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大超市免费提供的手撕袋用量却在增加。

  据了解,商务部在“限塑令”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不能免费提供的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商品销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这意味着,“限塑”后,消费者仍可在购物时免费获得水果、蔬菜、鸡蛋等的预包装袋,即手撕袋。

  10月6日下午,记者在城区一超市看到,一位大妈在生鲜蔬果区购买了一袋冬枣后,又另外扯下了两个手撕袋。付完款后,她便用那两个手撕袋将购买的其他商品一股脑儿放了进去,当成了购物袋。该超市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如今,手撕袋的使用量至少比‘限塑’前上升四成。把手撕袋当成购物袋的顾客不在少数。”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几家超市也并不鲜见。

  有的手撕袋可能不能装食品

  7月10日,商务部等三部委联合出台文件,要求自10月1日起,盛装水果、蔬菜、生肉、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除了不得具备提携功能外,还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塑料袋上除了企业信息等外,还必须注明“食品用”、“QS”等标识。

  但记者昨日发现,在几家超市的蔬菜区、熟食区等免费提供手撕袋的区域,很难寻觅到带有“QS”标志的手撕袋,在用的基本都还是无标识的手撕袋。

  据了解,目前超市向顾客提供的手撕袋分为两种,一种是食品类的,另外一种是非食品类的。后者大多采用PE材质,成分中添加有草酸(即碳酸钙,又名工业石灰粉)。含有碳酸钙的塑料袋一旦接触到直接入口的食物,会被溶解并随食物进入人体,对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按国家标准,草酸含量超5%即不能用于食品包装。值得注意的是,非食品类手撕袋的草酸含量普遍高出这一标准。

  “手撕袋使用量增加,导致超市经营成本上升。为了降低成本,价格相对便宜的PE材质手撕袋会涌入部分超市。从外观上,消费者很难分辨出两种手撕袋的不同。”一业内人士透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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