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严查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2008-09-24 14:37:30
本报讯(陈 冀 记者贾 君)“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让全国人民和广大旅游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旅游黄金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监
本报讯(陈 冀 记者贾 君)“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让全国人民和广大旅游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旅游黄金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通知的要求,抓好旅游市场管理,查处取缔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节假日旅游安全。
《通知》指出,今年“十一”假期正值北京奥运会结束和汶川大地震旅游市场灾后重建的重要时期,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推动灾后旅游市场恢复、刺激国内居民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十一”黄金周。
《通知》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四个统一”为要求、“四化”建设为抓手,狠抓市场规范,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四高”工作目标。要以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为要求,加强对节日商品和旅游商品的监管。以婴幼儿奶粉市场整治为重点,切实管好那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食品、烟、酒、茶、饮料、营养保健品、农副产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惩处经营霉变劣质食品、饮料以及利用非食品原材料、非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要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旅游市场管理的监管执法制度、工作制度以及服务经营者、消费者和推动旅游经济发展的各项制度,为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能奠定制度基础。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查处取缔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中,要突出重点,查处违法经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不法行为。查处欺行霸市、哄抬物价、设托设套、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骗消费者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不法行为。要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强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及时认真负责地处理旅游消费者的每一件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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