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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游泳馆 5家不合格

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2008-09-24 09:29:25

本报讯 昨日,泉州市卫生局发布卫生质量公告称,在抽检的市区7家游泳场馆中,有5家游泳池不符合卫生标准。据了解,此次共抽检泳池水样14份,合格的仅4份,合格率为28%。 抽检结果显示,完全符合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要求的,是泉州酒店

  本报讯 昨日,泉州市卫生局发布卫生质量公告称,在抽检的市区7家游泳场馆中,有5家游泳池不符合卫生标准。据了解,此次共抽检泳池水样14份,合格的仅4份,合格率为28%。

    抽检结果显示,完全符合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要求的,是泉州酒店游泳馆、华侨大学游泳池;不合格的游泳场馆包括:位于刺桐南路的泉州市五洋运动休闲有限公司游泳池、东湖公园游泳馆、西湖公园游泳馆、泉州侨乡体育中心游泳馆、泉州游乐园游泳池。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尿素、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超标。

    据介绍,7月初,泉州卫生部门组织对全市营业性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但效果却不尽理想。泉州市卫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尿素不合格可能与游泳馆未及时补充新水有关,加上部分市民自觉意识不强,在泳池里排尿等行为,也是一大影响因素,而泳池内尿素超标的话,容易刺激皮肤,染病几率增加。游离性余氯与含氯消毒剂的投放有关,此标准超标,容易对眼睛、皮肤等造成伤害。大肠菌群超标,则容易引发肠道传染病。

    泉州市卫生部门提醒,市民去泳池游泳最好自带泳衣、毛巾等,游泳前要先淋浴,然后按规定走过消毒浸脚池,游泳之后也要及时淋浴,以防止疾病传播。

    此外,对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游泳场馆,泉州市卫生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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