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 以北京兆信为首的4家数码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庭一个多月后,有着中国“反垄断第一案”之称的该案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结果。《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表示不受理该案。
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 以北京兆信为首的4家数码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庭一个多月后,有着中国“反垄断第一案”之称的该案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结果。《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表示不受理该案。
法院认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本案起诉人兆信公
司、惠科公司、网盟公司、恒信公司所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法院“不予受理”。
报道称,对此结果,防伪企业代理律师周泽表示,防伪企业要继续上诉。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从7月1日起,食品、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化妆品9大类69种产品要加贴电子监管码才能生产和销售。8月1日,上述四家数码防伪企业起诉国家质检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网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