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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我国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概览

来源:信用陕西 2008-09-01 11:54:32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2005年,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2005年,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问题已经成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此各地相关部门和组织纷纷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信用建设措施。以下介绍几个有代表性城市的信用建设模式。

  杭州:以企业信用评级为突破口

  杭州市委、市政府把全力打造“信用杭州”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和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战略举措,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思路,以企业信用评级为突破口,通过企业信用品质的提高,推进杭州市信用体系建设。

  2003年出台了《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管理办法》,这标志着市委、市政府为打造“信用杭州”迈出实质性、关键性一步。在全国各地重视并已经着手进行信用建设的地方很多,《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信用中国ccn86.com为我国地方信用建设开辟了一种新的模式。杭州开展的企业信用评级和管理工作可以用《办法》规定的信用评级的“十六个字”的原则来概括,即“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中介评价、社会监督”。

  政府引导: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作为游戏规则的制订者,不作为游戏的参与者,政府从政策导向上予以支持和扶持。

  为了使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各个方面,杭州市政府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信用优质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给予优先、优惠的融资担保”、“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其它组织对优质信用企业应当在政府采购、技术改造、技术合作、产品进出口、项目立项、招商引资、土地使用、人才引进、项目投标、高新技术认定、进入各类园区和孵化器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随后在2004年、2005年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金融服务协调办公室等政府部门正式发文对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的企业“商请银行给予重点贷款支持”。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时发文要求:各商业银行对信用等级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信用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并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结算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市经委、市信用管理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创安活动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级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信用评级工作,提高了企业信用等级的含金量,使打造“信用杭州”与建设“平安杭州”进行了有机结合,从而有效构建和谐社会。

  行业自律:根据《办法》规定,全市企业信用评级和管理工作由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实行行业自律。

  信用管理协会对评级机构的从业资质、评级体系的科学性进行认定和论证,对信用评级工作进行组织、实施、监管和规范。信用管理协会通过对信用评级质量的检查、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优秀评级机构的评选、接受社会的投诉和失信核实等一系列的手段,促使评级机构规范运作,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杭州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以信用评级为突破口,高起点、高标准、规范有序,整个信用评级工作和管理系统一开始就实现网络化和信息化,企业申请、中介评价、程序审核、结果公示公告等都是网络系统管理。信用评级程序执行严密,环环相扣,有效杜绝人为干扰、堵塞漏洞、统一规范。

  此外,信用管理协会结合有关部门实践经验,还相继追加了一系列规定,如:评级机构和企业签订合同后,其评级工作必须在60天内做完。这一规定是接轨国际惯例,也能在评估过程中对企业融通、找关系等行为起到一定防范作用。又如:评级机构在对企业作出评级之后,企业如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评级。

  在这一系列规定中,最突出的就是26条《控制标准》。这一规定对评级机构的工作有严格约束,最大程度上防止了弄虚作假的发生。《控制标准》都是采取“如该企业存在某某情况,则不能评为某某级别以上”的格式,如:企业注册不到一年,或工商年检B级的企业不能评为A级以上等。条文涉及到环保、资产负债率、劳动纠纷等各个方面,甚至对于企业三年内有无火灾、盗窃、打架、斗殴等都有相关规定。

  中介评价:杭州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近二年的市场化运作中,完全由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来取舍。

  政府在评级过程中绝不搞行政干预。经过二年的市场“洗牌”,有被市场所淘汰的评级机构。也有脱颖而出的优秀信用评级机构,其中尤以浙江安博尔信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最为突出。该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与标准》、《安博尔信用信息数据库》等,形成了安博尔完整的信用风险技术与信息体系,已为近200家企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提供了信用评级及咨询服务,涉及资产价值600多亿元。安博尔提供的咨询与评级正被越来越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投资者、政府部门和媒体广泛采用。信用评价结果已在企业合作、商品交易、项目招商、投标招标、融资投资等方面得到广泛的应用,是浙江省实施“八八战略”重点推荐的具有良好信誉度、知名度的全省唯一企业信用评级机构;是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在全国设立唯一的中国信用科研教学服务基地;在首届“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大赛中荣获第一名;被信用管理协会授予“优秀信用评级机构”称号;被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等国家六部委授予“中华诚信鼎”殊荣。

  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整个信用评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级过程的社会化,即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通过对政府各部门(包括税务、公安、工商、劳动等)的信用信息征集和关联企业和个人(股东、被投资企业、上下游客户等)的信息征集,求证和核实受评企业的信用状况。对评级机构无法征集的信息,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职工的违法犯罪记录等影响企业信用等级的七项内保治安条款,及经济犯罪立案侦察的信息都由公安部门查证确认。

  评级结果的公开化,即评级结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和公告,以求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社会宣传。为防止假冒信用企业,每一信用企业都有一个对应的信用档案号与数据库对应,辨别真假信用企业只需登录“信用杭州”www.ccn86.com/hz输入信用等级证书或铜牌上的号码一查便知。

    上海:从金融领域起步

  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从总体上看,上海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在人行总行领导下,信用中国ccn86.com开始上海金融系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998年底,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市政府信息办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上海个人征信系统的设想。1999年7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人民银行总行授予其相应的业务资质,开始上海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试点。2000年,市政府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列为当年的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这一系统于当年6月28日正式建成开通,并向社会提供首份个人信用报告。最初,上海个人征信数据库的信息覆盖范围为拥有个人消费信贷记录或持有可透支信用卡的上海市民,信用报告的服务对象也仅限于15家商业银行。

  拓展阶段:2001年10月开始,在上海市委主要领导的推动下,上海的联合征信系统开始向企业征信领域延伸。在各方努力下,上海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于2002年3月正式开通试运行,该体系最初也从金融领域起步,其主要服务对象上海的各类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决策之前,必须上网查询相关企业的信贷信息。

  深化阶段:2003年年初,以上海市委提出进一步深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标志,上海的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深化阶段。2003年8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向全市发出《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2003年-2005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面向社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的总建设目标,并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动本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市商委、财税局、工商局等部门纷纷从各自监管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出发,组织多种多样的诚信活动的制度建设,一些商业设施集中的城区还开展了一些社会诚信自律性活动,上海市的新闻媒体也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加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宣传工作。

    深圳:从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着手

  深圳市信用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政府推动、引导、监督管理与社会化运作相结合,以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宣传教育为保障,以计算机网络等现化科技手段为依托,发挥政府信用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协同推进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规则、较为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

  个人信用建设: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1年12月出台《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成立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业务的监督管理。按照信用中国ccn86.com要求,应归集的个人信用信息范围包括了深圳市各商业银行、公安局、国土局、社会保险局、税务局、工商局以及法院。但由于各个部门之间信息化进程不一,信息归集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实际操作中采用逐步推进的方式,首先选择了条件成熟的商业银行进行信息共享,包括个人信用卡和贷款账户信息,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服务系统建设以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为主要推动单位,,此后又将深圳市社保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纳入了征信数据库。目前该数据库已经涵盖16家国有商业银行和社保数据。商业银行的信息采集属于数据物理移位处理,通过专用网络定时传入征信数据库进行集中储存。政府部门的信息采集则属于专用网接口查询,其信息并不传入征信数据库,仅可通过专用网络进行访问共享。

  企业信用建设

  2002年5月,深圳市成立了以副市长任组长,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质监、税务、劳动、社保、国土、建设、环保、公安、深圳海关、中级法院、人民银行等16个部门组成的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开始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成立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征集企业信用信息,对社会提供查询服务。2002年11月,系统开通试运行。2003年12月,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局、社保局、质监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人民银行、海关、法院、信息办、公安局等向信息中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成员单位。这些单位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奖罚记录两方面,如:企业经营范围等基本登记信息;企业纳税情况和欠税不良记录;企业劳动年审情况和欠薪情况;企业参保情况、欠缴情况和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国家、省、市及外地对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业绩记录与违章记录;拖欠银行贷款企业;资信评级A级以上企业;软件企业认定情况;企业在法院的立案、结案信息;等等。

    北京:以工商信息为基础

  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涉及到政府各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北京充分发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主管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的机关,在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利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济户口"管理的职能作用,以其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以推动政府信息开放与信息服务市场运作相结合为原则,为北京市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参与经济活动提供查询服务和参考依据,形成北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市工商局提供的信息主要由以下四类构成:

  身份信息系统:主要记录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已获得的专项行政审批事项,企业的资质等级,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的结果,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企业身份的信息,以及上述登记、变更、注销或者撤销的内容等基本情况。

  提示信息系统:主要记录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企业未通过各类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行政机关认为应当通报的企业其他违法行为等信息。警示信息系统:主要记录企业因违反国家专项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被行政机关撤销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因严重违法行为未通过年度检验或者年度检验被定为B级。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因违法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和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交易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良好信息系统:主要记录企业受到的有关表彰的情况:被授予"北京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被金融机构评定为"AAA"信用等级的;通过国际质量标准认证以及产品被列入国家免检范围的;市级行政机关认为可以记录的有关企业信用的其他良好信息。

  2004年,北京市工商局加强了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加强数据采集、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基础数据的管理,全面启动了区县级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形成科学、周密的信用监管网络,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和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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