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广西区整规办获悉,根据商务部、中宣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广西区整规办、党委宣传部、物价局商务厅等将于9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月的2008年&ldq
今天记者从广西区整规办获悉,根据商务部、中宣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广西区整规办、党委宣传部、物价局商务厅等将于9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月的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据广西区整规办主任肖利前介绍,此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肖利前说,此次活动的主题是:“诚信兴商,和谐共赢”。活动期间将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信用基本知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广西商务、价格、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在诚信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企业和先进个人;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等。
2008年8月31日,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现场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发短信、制作展板、制作电视综艺节目、文艺演出等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的广场宣传活动。
在2008年9月1日—30日“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各部门系统开展突出部门特色的诚信宣传活动。活动将包括:曝光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揭露重点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通报重点行业的消费预警信息,以及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通报各部门“黑名单”。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商业零售业价格欺诈、商业零售企业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等商业欺诈行为的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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