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
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至今已征收了20多年。
财政部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背景】
工商管理费收费标准
管理费的标准是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利润率或收入总额来确定的。
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5%-1.5%收取;对从事劳务活动的,按收入总额的1%-2%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上述幅度内制定。
【分析】
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四大理由
1已完成历史使命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20多年前,全国兴办、建设了一批集贸市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经营户收取一定费用作为管理经费。但是,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各类市场“管办分离”体制改革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将所有市场的经营权、管理权移交给地方政府,不再直接参与市场经营和管理。
2没有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的主要依据是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但是,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来确定,该条例仅属于行政法规,而非法律。
该条例第13条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共同制定。然而,1998年12月3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7号文明令废止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关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暂行规定》,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已经不存在了。
3涉嫌歧视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目前、针对个体经济的最后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在对其他市场主体不收管理费的情况下所保留的歧视性收费项目,违背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处于强势地位的各类企业不用交纳工商管理费,实力最弱小的个体工商户反而需要交纳说不清的工商管理费,无形之中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数字: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
4重复收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用到哪里去了?按照规定,一是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开支,包括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参照事业单位经营开支标准执行)以及法律顾问费等;二是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的费用,包括宣传教育、技术培训、误工补助、奖励等费用。
但令人惊异的是,相当一部分个体工商户在交纳管理费的同时,又被要求交“个协”会费。这有重复收费之嫌。
【解读】
宏观政策鼓励个人创业
个体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之一,专家认为,停征管理费用,不仅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负担,同时也有助于缓解CPI过快上涨、促进就业。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周清杰说:“停征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的管理费,这样就减少了在流通环节中,食用农产品加价的幅度,这样有利于终端的产品价格下降,这样对于我们减缓通货膨胀、减缓CPI上涨的压力应该说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数据显示,我国民营经济在解决就业问题中发挥了极大作用,它占城镇就业的比例已经从2000年的65%左右增加到了2005年的75%以上。个体工商户由于注册门槛低,非常适合低收入阶层解决就业;尤其是在农村市场,在服装、食品等传统服务业领域,具有相当的优势。而停征管理费,不仅在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作用,对于税费改革也具有积极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说:“它是属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方面,这个是最有本质意义的,从管理费的角度讲,以后都要减免,政府只能征税,你不能总是那么多的管理费用,其它费的征收应该减,这是一个总的趋势。”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该政策表明,将扶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鼓励个体户创业就业。这是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这也可以视为宏观政策调整的一部分。(据和讯网)
【关注】
还将出台系列重大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透露,还会有系列政策出来,财政部等几大部委正在研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
安体富透露,今后还有一些支持中小企业的重大政策出台,比如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转型,即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
他说,目前财政部等几大部委都在研究这一问题。增值税是我国的最大税种,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的增值税,所谓生产型的增值税,是指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款时,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中所含进项增值税款不能抵扣,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可以全额抵扣。此前已在中部六省推行了增值税转型试点改革,最近又将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纳入增值税转型试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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