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将实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等失信行为将被红牌警告,对于拖欠工资经有关部门查实仍不付清的企业,在其付清工资前,还将禁止其在该市承接工程任务。近日,市有关部门颁布了《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
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将实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等失信行为将被红牌警告,对于拖欠工资经有关部门查实仍不付清的企业,在其付清工资前,还将禁止其在该市承接工程任务。近日,市有关部门颁布了《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建设局将进行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同时还将在东莞建设网(http://www.dgjs.gov.cn/)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该规定自本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3年7月31日。
10月1日起可上网查企业信用
按照规定,该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将采用《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下简称《信用手册》)和网上电子信用档案两种方式进行管理。电子信用档案信息由市建设局负责登录。本市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或市外企业(包括已设立分支机构的)在进入该市30日内都应当向市建设局申领《信用手册》。今后,建设工程企业在参与工程投标、承接工程业务和办理有关手续时,都应当出示该手册。
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对建设工程企业也有信用方面的管理,比如发放诚信手册等,目前的信用管理体系与以往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实行网上管理。企业所有的信用信息都将具体量化为分数,等10月1日建设局计分系统形成之后,市民和企业均可登录东莞建设网,查询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情况。“这将会使一些具有拖欠工资等信用污点的企业无所遁形。”
企业拖欠工资不得承接工程
据介绍,《信用手册》上包括了企业的信用等级等内容。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采用百分制。共分为A(信用优秀)、B(信用良好)、C(信用一般)以及不定级4个等级。
建设部门将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对C级企业以防范与监管并重,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以及一些信用限制机制。对不定级企业将以重点防范为主,实施红牌警告制度,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在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时重点审查;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强制性建设法律法规培训;不予参加本市各类评优活动;其他方面也将被重点防范。
按照规定,建筑业施工企业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经有关部门查实认定,经催告仍不付清的,将不得在该市承接工程任务,直至付清工资。此外,该建筑施工单位的这种不诚信行为还将被录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除了有原先的处罚外,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招标人可拒收其投标文件,发包人可提高其工程履约担保额度。
多部门联动监督建筑企业
另外,除建设局之外,法院、安监等部门和机构都有权对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作出评价。如果企业及从业人员有不良行为,相关执法部门(机构)予以认定后,可将其行为附上证明资料报给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将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和行为记录整理后,通过信用信息系统上网登录。比如,一个建筑工程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经法院裁定后,下发了裁定书,法院可将裁定书报给市建设局录入网络系统,从而使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在网上得以体现。
据介绍,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签发的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均可对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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