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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工商局四项措施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梧州市工商局 2008-08-09 10:25:40

梧州市工商局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工作,以“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为工作原则,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流通领域农资、畜禽、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了农产品经营主体的不断优化,市场经营秩序的日益规范,

    梧州市工商局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工作,以“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为工作原则,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流通领域农资、畜禽、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了农产品经营主体的不断优化,市场经营秩序的日益规范,农产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严把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关

    为了确保了农产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我局严把农产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注册登记,除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外,凡是进入集贸市场经营农副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同时为了健全农产品安全责任可追溯制度,我局要求农产品销售者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健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主动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农产品,建立起从进货、销售到退市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二、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农产品监管工作

    在农资打假工作中,我们从种子、化肥、农药等重点农资商品入手,以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为重点,采取查登记档案与实地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对不合格农资商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农资商品,坚决将其退出流通领域,实行安全过滤。今年1-6月,全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25人次,检查了农资市场54个次、农资经营户1504户次,抽检了种子、化肥、复合肥料等农资商品35批次、80多个品种,立案查处农资案件33起,查扣涉嫌不合格化肥163吨,罚没金额达23万元;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有效地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

    在食品监管过程中,我局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以集贸市场、超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加工作坊为重点,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六一”节日前后等20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了农产品市场。同时,在检查中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615人次,检查农产品经营户1.67万多户次,共取缔无照经营食品167户,查处私宰肉1055公斤,有效净化了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强化监测,完善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我局充分发挥各类检测设备的作用,实行快速检测和定向监测相结合,对上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的质量问题。今年以来,全系统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共抽检了吊白块、硼砂、农药残留等检测项目7个,抽检的样品包括有蔬菜、肉类、干杂、水产品、豆制品等十几个品种共418个,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两个(均为黄花菜),其他全部合格,对不合格的11.5公斤二氧化硫超标的黄花菜,执法人员责令经营户将产品下架退市进行销毁处理。

    四、落实《特别规定》,强化市场开办单位的质量责任

    我局积极向市场开办单位广泛宣传《特别规定》的有关精神,强化其产品质量责任意识,督促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或速测点,配备检测设施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制度,建立检测档案,公示检测结果。对上市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监督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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