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唐正芳)《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从8月1日起实施,今后有不正当价格行为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除了撤销“价格诚信单位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唐正芳)《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从8月1日起实施,今后有不正当价格行为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除了撤销“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外,还将收回“价格诚信单位”牌匾。被撤销价格诚信称号的单位,将被列入南宁市价格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为维护“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严肃性,提高“价格诚信单位”的公信力,促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稳步健康有序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南宁市物价局制定《办法》,针对的主要对象是获得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价格失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的;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价格行政执法所需资料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情节严重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价格失信的行为。另外,对存在价格诚信的问题,拒绝整改或者不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要求整改的行为,也在此列。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