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反垄断法》实施的日子。这天现已到来,很多企业尤其是占有行业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也忙着纷纷应对,有的对自己系统的商务贸易开展突击检查,有的进行内部规制和法律培训,有的企业甚至已开始研究“谁可能成为中国反垄断
8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反垄断法》实施的日子。这天现已到来,很多企业尤其是占有行业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也忙着纷纷应对,有的对自己系统的商务贸易开展突击检查,有的进行内部规制和法律培训,有的企业甚至已开始研究“谁可能成为中国反垄断调查的第一被告?”《反垄断法》的实施究竟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呢?
其实,随着《反垄断法》的实施,国内社会因为该法的配套实施细则至今无一现身,以及该法“三分天下”的反垄断权力体制格局,早已使社会民众对此部《反垄断法》的实施,特别是对行政垄断的约束有效性前景产生了担忧。对此,只要看看国内的具体市场格局现状,这样的担心也不能说是毫无来由的猜想。
因为,与国外发达市场由自由竞争形成的垄断不同,国内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一开始是由计划经济转轨并由行政权力为主要动力的。可以说在这30年的经济改革过程中,一方面,就像人们所看到,国内的经济市场化进程已经产生了很大、有的甚至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某种意义可以说已具备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框架;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人们同时看到了因为源于行政权力的推动,在多年改革进程中,一些行政部门也逐渐倚仗自身权力形成了自身部门利益,以及与此密切相关市场垄断利益集团。同时也正因为这些市场垄断行业背后有着错综复杂权商利益合谋,并在市场竞争中总会互相支持与依赖。
相信,这从多年来的改革中,不但石油、电信及水电气等行业的垄断利益没受到触动,相反垄断地位还有所强化的事实中,如此的权商关系已经从中可见一斑。因此,人们也往往将此类市场垄断现象称作为“行政垄断”。而现在,人们又看到,面临《反垄断法》实施之际,市场翘首以待中的配套细则竟还无一出台。所以,出于历史的经验教训,人们也不得不将此怀疑为是又一次的“利益集团”作为的结果。而没有具体执法细则的反垄断结果会怎样?想用“没有牙”来比喻应该并不会为过。
以反垄断的指向讲,说穿了就是一句话:反垄断的目的就是促进公平市场竞争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除此别无其它。就此对照,从已有国内现有市场状况看,想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是,国内市场所存在的垄断行为,由竞争所形成的垄断现象,大量的都是“权商合一”的行政垄断。如此例子不必多举,因为它举不胜举。对此,换句话说,目前国内垄断,大多不仅与形形色色的行政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而且还在背后能够得到相应权力的支撑。那这样的垄断应该怎样反?试想,如果没有独立于利益关系之外的制度安排,无疑等于“自己做自己的法官”,而这还可以说是真的反垄断吗?
因此,从上面这个角度看,如果没有为社会所认可和信服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反垄断相关细则出台,如此反垄断,相信结果不但不乐观,且在具体实施中十有八九是“没牙”的老虎。
至此,结论应该很清楚。如果要搞的是真的“市场经济”,那就要真的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国内,真的反垄断,首先就要反行政垄断。可以说,能不能、敢不敢反行政垄断是一块鉴别真假反垄断的“试金石”,对此,事实究竟如何,社会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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