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社会现象都有他一定的历史渊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也同样有着历史因素。 1.信用缺失的政治历史因素:农业社会形态、计划经济体制、社会政治动乱等给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根本性的制约。首先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
任何社会现象都有他一定的历史渊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也同样有着历史因素。
1.信用缺失的政治历史因素:农业社会形态、计划经济体制、社会政治动乱等给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根本性的制约。首先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基本上还是一个农业国家,资本主义在中国有萌芽,但没有发展成熟,这就造成市场环境下的信用要求先天不足。在这样的一个传统农业社会里,人的流动是十分有限的,甚至人的一生也就“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因此,中国传统的信用,也是人们思想中的经验性的积淀,或“熟人环境”的制约,也仅仅表现为人的自我约束,没有法制方面的规约。
其次在经历了剧烈的社会变革后,由于实行严厉的计划经济体制,信用体系的建立变得不再重要起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资源的配置完全由政府包揽,个人和企业都是政府大棋盘上的一粒粒棋子,只有服从,没有什么主体意志,而民间只存在简单的交易行为,它在经济生活中的份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这种情况下,信用已变得微不足道。
再次十年动乱对人们信仰的摧残,也是导致改革开放后脆弱的信用体系濒临崩溃的决定性因素。动乱造成的信仰缺失,使公众无所适从;从长期的禁锢下走出的人们,面对社会生活的多元化,也感到一种盲然无措。在这思想的荒漠上,劣质的种子正好得以生长。
2.信用缺失的经济制度历史因素: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转轨制度、产权制度、催生信用制度的缺乏等背景直接导致社会信用的缺失。首先是“双轨制”带来的国企信用缺失及其负面的示范作用。改革初期,政府采取了渐进的方式,逐步解决涉及所有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行“双轨制”,就是一个现实的选择。“双轨制”一方面为改革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与机制,另一方面也遭遇到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难题。国有企业领导人面对从银行和财政取得的大量资金、国有企业之间互相拖欠的货款,以及无偿划拔的资金与生产资料,他们并不在意效率,因为这些都是“公家”的,因而,就不存在归还的问题。浪费性的随意支配,甚至侵吞国有资产,借机寻租获得财富等腐败现象滋生,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这种“双规制”在催生生产力高速发展同时,使我国本就薄弱的社会道德体系受到致使的摧残,同时也使在国有企业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时期,国有企业普遍产生信用危机。
其次是改革开放初期,因产权不明晰给人们守信带来的冲击。“产权是信用的基础,明晰的产权是人们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只有追求长远利益的人才会讲究信用。”①信用活动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就是一种借贷活动,实际上又是财产权利与义务的交易,用就是为了减少这种交易的风险。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普遍存在着企业产权不明晰。国有企业从事市场交易或借贷活动不是源自其独立的财产权,而是来源于国家财产权的赋予,这种交易或借贷不可避免地带有强制色彩,行政干预取代了契约关系,这必然会形成信用危机。同时在改革开放初期,浙江一些私营企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纷纷戴上“红帽子”,这也诱使一部分企业主在市场中失信。有些业主一方面担心企业被集体收回,促使他捞一把是一捞,另一方面又利用集体这顶红帽子参与市场交易或借贷。这就形成了“声誉是集体的,实惠是个人”的企业运行机制,使得业主个人的声誉价值被掩蔽起来,诱使业主不守信。
再次市场缺乏信用产生的制度与机制。市场的形成是以信用为前提的。自我履约是依靠私人机制履行合约的履约形式,是建立信用的关键与基础。自我履约和自我约束的前提是重复博弈以及由此派生的声誉机制。随着我国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数量的增加,企业间合作的选择集扩大,企业间再次相遇的可能性下降,对重复博弈的需求也下降了。由于目前我国市场发育不健全,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企业建立和维持信誉的动力普遍不足。如果企业欺骗了一个消费者,而这一信息要很长时间才为所有消费者获知,企业短期内的理性选择就是继续欺骗其他消费者,谋求因为信息优势带来的收益。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经营行为存在着极其明显的短期化特点,只做“一锤子买卖”,不愿维持声誉和积累商誉这样的无形资产,根本就没有长远发展的战略思路。
3.信用缺失的企业管理历史因素:企业信用先天不足等因素导致企业缺乏信用制度。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应收账款和商品销售的管理、对企业主要客户信用状况的调查、征信和管理。是企业财务部门连接各业务部门的桥梁,也是企业筛选客户,并与诚信客户保持长期联系的有效机制。但浙江企业以家族式的私营企业为主,业主大多文化程度较地,原始的积累都是靠苦力,企业普遍没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处于业主“个人说了算”的状态,企业内部也普遍缺乏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由此带来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因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也使许多企业屡屡受骗上当,造成大量的经济纠纷和交易损失。同时,由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与政府之间的“父爱情结”未能根本消除,也导致企业信用管理制度难以真正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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