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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账追收不应游走在法律边缘 如何在阳光下发展

来源:法制网 2008-07-24 13:13:0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务部曾经进行一项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签定的经济合同约40亿份,最终履行的不足30%。大量没有履行的合同形成巨大的债务,每年因逃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另有资料表明,近10年来我国经济失信现象大量存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务部曾经进行一项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签定的经济合同约40亿份,最终履行的不足30%。大量没有履行的合同形成巨大的债务,每年因逃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另有资料表明,近10年来我国经济失信现象大量存在,银行坏账、企业间拖欠、逃避债务问题相当严重。比如,汽车不良贷款已超过900亿元,助学贷款偿还率不足一半,电话欠费经常超过百万。而采用司法手段追偿债务又存在巨大困难。执行难是多年来存在的问题,有30%难以结案,其中很多情况下是因被执行人恶意规避而造成的。北京朝阳区法院近几年单是执行小汽车案件就有1000多辆,只有30%的车辆得到扣押,10%的车辆能够被拍卖变现。法院的人手少,工作量大,不可能跟踪调查所有债务人。 
  “市场上的第三方追账机构,或称商账追收机构的服务应该作为实现债权的重要补充。”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林钧跃说,“债权的实现是正当的要求,适应这种要求的市场化的商账追收服务也应该是正当的,关键是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监管。” 
  从1993年到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经贸委、公安部等部门或单独或联合发文,先后3次明令取缔或禁止成立讨债公司。时至今日,这些文件并没有被废止。 
  “尽管不允许,可商账追收机构或服务一直以各种方式存在着。”中国人民大学政治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说,“因为有社会需求”。 
  吴教授说,市场经济一定会产生债务,特别是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赖账是必然出现的。司法资源又紧缺,不可能所有债务都依靠法律解决。大量的债务要民间机构参与催讨,这在国外也是很普遍的。美国就有《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国际追账者协会(ACA)有上千个机构会员。在我国,第三方介入,某种意义上有利于债务纠纷的解决。因为我们比较注重面子,熟人之间不好撕破脸皮,第三方却好说话。比如民间一些交易要经过“牙行”,就是这个道理。
  根据林主任和吴教授调查,现在的商账追收机构已经形成相当明确的分工。从对象上看,有专门追收消费者个人欠款或欠费的,有对企业法人欠款进行追收的;有在国内追账的,有的则专门接受海外追账委托。从债务内容划分,有替银行追讨车贷、房贷和助学贷款的;有追讨电话费、信用卡透支的。近两年,第三方追账服务发展态势看好,追收消费信贷和个人欠费的业务取得了快速增长。 
  总之,商账追收已自发形成行业,并根据社会需求不断在自我整合,形成理论支持,并自我规范,以寻求生存与发展。 
  商账管理应在阳光下发展 
  中国民建中央在2005年就提出议案,建议开放商账追收行业。提案指出,应该建立“信用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形成市场失信惩戒机制”,而商账追收是这些机制中“重要组成部分”。 
  提案提出了建立商账管理的具体程序与步骤,即明确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研究发达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从业人员的资质标准、业务培训、资质认定制度;在一定地区进行试点等。 
  林钧跃副主任很支持这份提案。他认为,提案提出了我国经济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根据提案尽快组织实施。他认为,可以把追账、商账管理列为特种行业,由几个部门共同监管。 
  吴晶妹教授认为,商账管理目前不是应不应该放开的问题,而是何时制定法规、何时放开的问题。商账管理不应再在法律边缘游走,应该在阳光下正常地发展。 
  海外追账数额微不足道 
  1000亿美元外欠款是个笼统的概念。“尽管国内不让说追账,可到国外追账始终不禁止,一直都这样。”一位资深商务信用研究者说。 
  国际追账曾经是个热门话题。“我国外贸企业被境外企业拖欠资金1000多亿美元,并且每年以10%的速度增加。”这是2005年同一时期媒体争相报道的一则新闻,但事过两年,有关方面再不提外欠资金问题。 
  某国际追债公司负责人说:“理论上说国际追债商机很广阔,但实际上,具体业务很少。”问她国外追账业务有多少,她笑着避开了这个话题:“不值得一提,业务量很少”。 
  在两个小时的交谈中,该负责人说得最多的是他们公司如何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防范制度。
  最先发布1000亿美元外欠资金信息的是商务部研究所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不过现在他认为当初这个数字是个大体的估算,官方从未发布过类似信息。他认为媒体当时一再报道这个数字,有炒作的意味。其实,这一数字里包含着很复杂的情况。在这一点上,他和张忠先生看法基本相同,即不单纯是债务款。 
  “现在大多数大公司对信用管理比较重视。”韩家平说:“风险防范情况有很大改善,坏账、呆账率大为下降,只是中小企业这方面的问题还比较多。”  而上面提到的某国际追债公司负责人认为,我国的外贸出口企业对外出口大多采用银行信用证制度,即买方先将资金打入银行,我们才发货。这样做比赊销(国内称代销)要丧失很多商机,但比较保险,因此,呆坏账情况应该比较少。  
  张忠说,所谓的国际追账实际是由国内一些公司委托国外同业公司实施。国际上有“追账者协会”组织(简称ACA),国内几家大的追账公司都加入这个组织,通过这个组织进行业务委托。不管如何操作,总的业务量比较小,从2004年至2006年通过汇诚公司委托出去的只有十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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