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上下对信用的重要性、信用建设的必要性已达 .成共识,但因对信用问题的认识层次不同,对我国社会信用存在不少争论,本刊记者就我国信用发展及信用体系建设等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吴晶妹教授。吴教授是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学术
目前,全国上下对信用的重要性、信用建设的必要性已达 .成共识,但因对信用问题的认识层次不同,对我国社会信用存在不少争论,本刊记者就我国信用发展及信用体系建设等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吴晶妹教授。吴教授是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是我国最早从事信用管理理论与实务研究的学者之一,是该领域的资深知名学者
——专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吴晶妹教授
记者: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信用活动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进一步加强。请您谈谈信用活动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吴晶妹:信用对一国经济的贡献与影响是有目共睹的。我们说应该重视信用活动,为什么要重视信用活动,因为信用活动和经济增长相关,整个信用活动都在发展,在全社会直接进行,在全社会企业和个人之间进行,所以需要社会信用体系,不是通过某一个部门集中交易完成的,而是社会公众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银行与个人之间交易完成的。据我这几年对发达国家信用活动和他们国家以及地区经济增长的关系的研究,可以看到现有的交易活动和经济增长有着密切的关系:信用交易总规模,及其信用结构密切相关,信用交易总量拉动经济增长。当信用关系比较混乱的时候,信用交易总量就会比较差,质量就会比较差,总量就会比较低,就会影响和拖住经济总量。投资、消费和出口是一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三大支柱,信用交易总规模拉动了GDP,企业放大债务,政府放大债务,拉动了这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居民放大债务拉动了这个国家和地区的消费,所以债务放大,就等于投资和消费总量的放大,那么投资和消费总量的放大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增长。以美国为例,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了连续不断的经济持续的增长,被称为新经济时期,那么是什么因素能够支撑它出现连续不断的持续的GDP的增长呢?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有的人认为是产业结构顺利实现的调整等等。但我们高新技术也发展,为什么我们国内的银行不敢给贷款呢?那么又是什么因素支撑了它的产业能够顺利的转换呢?得有资金支持。我认为,就是信用,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持和信用交易总规模,在高新技术产业得到顺利的放大,信用交易总规模持续的增大,支持了GDP只涨不衰,出现了新的经济时期。同时,整个经济信用交易活动拉动经济增长,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都在被信用化,成为信用经济,因为这些金融活动在社会参与者之间直接进行,所以,社会各界共同建设了一个社会信用体系。
记者:信用对经济增长有如此大的拉动作用。那么目前在我国,信用活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多大呢?
吴晶妹:中国的信用总规模一直没有得到放大,和GDP几乎是相伴的,基本上我们只在维持简单再生产和简单扩大再生产,而没有真正实现扩大再生产,没有真正的腾飞速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几乎全世界的资金都流向了美国。连中国的资金都到美国了?那么我们的资金为什么留不住呢?我们的企业为什么不能放大债务,把资金弄到我们这里发展,问题是谁相信我们的企业?谁能保证把钱借出去,负债的企业能按时偿还?保证不偿还会受到法律惩罚?因为我们缺少这样一种对信用交易活动的研究。缺少对信用是如何支持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研究,也没有做出相应的经济制度安排,所以才有了今天社会制度混乱,大量资金外流,我们一方面要高成本的吸引外资,另一方面有限的资金却都流出去了,我觉得这个很可惜,但可喜的是我们现在认识到了这个问题。
中国在1996年以后放大了一部分交易,企业才开始了大量的融资,进行大量的信贷,这里面很重要的功劳就是居民部门债务的放大,消费信贷购车、购房。企业部门和个人部门的放大,开始支持企业消费和投资的迅速增大,扩大内需。很多人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提出了一些为什么我们国家能够平稳发展,是因为资本市场不开放等,而我认为1996年以后企业和个人信用交易的扩大功不可没。
吴晶妹:从目前来看,首先,我国信用交易活动总规模太低,不适应经济发展规模的需要。刚才也提到了我国的信用总规模一直没有得到放大,在相当长时间里,信用规模和GDP几乎都是l:l的增长,1996年以后,信用规模才开始高于GDP规模,大幅度增长。未来信用交易总规模要放大3倍才能进入良好的信用交易总量,拉动经济增长。安博尔中诚信评级倾力打造最具影响力信用品牌。第二,我觉得我们的信用活动分布与结构不平衡,不利于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信用活动集中于银行,银行信用在GDP中所占比重过大,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大部分要靠银行来满足,久而久之其他的筹资渠道得不到有效的发展,市场不能完善,一旦银行自身出现问题,又没有其他信用方式替代银行信用的话,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企业信用和消费信用在GDP中所占比重很小,企业和个人信用活动对经济的影响作用发挥有限。第三,我国经济发展信息化程度太低,与发达国家差距太大。欧美的信用交易工具有上万种,而我们现在只有几百种,我们的赊销太低层了,当然这和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有关。第四,我国现在信用非中介化程度太低,社会信用活动刚刚起步,靠企业之间进行还没有达到,从信用交易总量上看,占比最大的企业信用交易的主要方式就是信贷,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信用活动与信用交易都主要集中在银行体系内。第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与经济规模相比资本市场规模仍然太低,并且政府信用活动过多。资本市场扩大,是信用交易规模有效放大的一个很重要的支撑,在我国要深化市场经济改革,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是必须的,很高兴看到现在相关部门已经把资本市场放到很高的位置,在不久的将来,资本市场的发展会得到快速的推进,那么我们信用交易活动也会得到快速的放大。
记者:刚才您也提到了目前我国信用及信用活动发展现状不尽如人意,那么要提高我们的社会信用活动总量,重视信用结构需要从哪些方面努力呢?
吴晶妹:我们讲提升我国的信用活动总量,目的是使其与经济规模匹配,对应于个人、企业、银行,有3条渠道:大力发展消费信用和消费信贷,提升个人信用,从某种程度上说,其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已经基本形成;发展债券市场,使债券融资成为企业信用资金来源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注意信用结构平衡,提升企业信用;对我们的银行来说,要提高信贷质量,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投放,同时注意控制信贷风险,提升银行信用。另外,在信用结构方面,由于信用活动水平较低,信用不发达,信用结构一直都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在经济管理和宏观分析与调控上,也一直没有把信用活动纳入到监管与调控的范围。
随着信用活动的发展,信用规模与信用结构将对社会经济运行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那个时候再开始监管与调控就有一定难度了,所以从现在开始就应该把我们的信用活动总量与信用结构纳入到宏观调控范围,政府管理部门就要充分发挥作用了。
记者:政府既是信用活动的管理者。又是信用活动的参与者,政府在信用体系中应如何定位和发挥作用呢?
吴晶妹:不错,政府在社会信用活动中有着双重地位与作用,有着双倍影响,我认为,政府首先要不干涉、不越位、不替代,搞好法规建设,支持信用行业发展,而且在社会信用活动中诚实守信,正人先正己。
在社会信用体系中,政府的主要角色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组织与实施信用立法,在信用立法方面,我们主要有两大类工作,即对现有的信用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以及建立相关信用新立法;日常执法与监管;加大力度支持信用管理行业发展,制定并执行信用管理机构与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推动专业征信机构及其数据库的建立与发展,鼓励竞争,促进发展;推动与辅助失信惩罚机制有效运转;扶助与监管民间信用管理协会、行会及其他行业组织。
另外,在高新技术应用于经济领域的今天,在国际资本流动不断加强的趋势下,政府需要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将是妥善保护国家信息安全,防范信用风险,稳定金融秩序,保护国家金融安全,同时还要根据我国加人世贸组织的承诺,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对外开放。
记者:信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信用活动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战略国策,您如何看待中国目前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吴晶妹:从信用管理角度讲,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企业、个人、社会数据未完全公开和商业化,有信誉且公正的征信服务尚未在全国普及,企业尚未普遍设立信用管理机构,企业间信用交易得不到保障。从总体上看,我们信用制度的建立滞后于市场经济体制发育的进程,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不过这个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上下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信用体系的建设也取得了一些进展。我觉得有以下几种表现: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启动了对社会信用活动系统性、规范性管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不断加强信用管理,并且出台了很多具体的与信用相关的管理规则与实施办法,但是至今没有完整系统的规范信用的法律。第二个方面,信用行业组织机构和业内企业得到了较大发展,可以说,我们的信用管理行业正在逐渐形成和发展。第三,征信公司及其数据库和资信评估公司的发展受到社会的关注,但从整体上看,这类公司的发展还不是很理想,主要是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和信用意识不良,政府职能部门对其行政管理重视不足以及该类公司自身发展存在一定问题。
记者:目前,几乎各政府职能部门,例如人民银行、发改委、国家经贸委、海关、税务、工商部门都集中了一部分信用相关信息。您觉得对现有的各政府职能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应如何管理?
吴晶妹:的确,我国的信用信息较为分散。我个人认为这方面的工作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纵深发展”:目前,人民银行、发改委、国家经贸委、海关、税务、工商部门等都有一定意义上和某种程度上的信用数据库。现在的问题是要使他们已具有的信用资料及管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并出台有关信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各个系统的主管部门再根据这个指导意见制定实施细则。现在,我国已成立了国家信用标准化委员会,已开始着手制订有关信用标准,这都非常及时必要。从目前看,“纵深发展”是现阶段必须做也能够做的。这些是职责范围内、份内的事。另一方面是“横向发展”:上述各类机构的信用数据库大多数都是在自己的经营或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为自己服务的,在很大程度上都带有鲜明的行业色彩。这些信用数据库无论怎样专业化和发达,但如果它们相互割裂,就不能全面反映被记录人的综合信用水平。因此,有必要把这些信用数据库统一起来,面向社会。在这方面有条件的部门,如人民银行、工商局可以以现有的系统为基础,整合一些有用的数据,不用搞超大的、统一的、新建的数据库。民间机构有条件的也可以做。“横向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从长期看必须做,但目前还有一定难度,主要难在国家重视的程度、是否指定和成立主管机构以及该机构的协调能力、信用管理与信用信息采集传播等的相关法律规定尚不确定。而且,以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信用需求水平来看,“横向发展”的矛盾尚不突出,市场尚未形成,暂不具备大力发展的条件。可以试点,总结经验,但不能拔苗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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