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信用及信用评估方法 1、信用的概念 基本概念:信用是债权人(授信人)和债务人(受信人)对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让渡。 经典信用:指债务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信任、信心)。 现代信用
一、基本概念:信用及信用评估方法
1、信用的概念
基本概念:信用是债权人(授信人)和债务人(受信人)对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让渡。
经典信用:指债务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信任、信心)。
现代信用:指债务人违约可能性(违约概率)和违约造成债权人损失数额大小。
2、信用的内涵
以现在为分界点,律师、审计、会计、资产评估等所作的是对过去、已发生的事实进行认证、鉴证,凭借科学的方法,得出正确的结论,并承担法律责任。而信用评估是对未来的、尚未发生的事情的预测,但这个预测是依靠科学的依据,通过合理的数学模型的加工而得出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3、信用评估
信用评估是对债务人(受信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推测与判断,存在两中信用评估方法:
古典(传统)的信用评估方法
专家判断法(5c法)
依靠专家的知识、经验,从品格(character)、资本(capital)、偿付能力(capacity)、抵押品(collateral)、周期形势(cycle condition)五方面作出判断。
综合评估法
是由moody提出的,是对专家判断法(5c法)的修正和优化,它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财务)分析的评估办法,用通俗易懂的指标和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
古典(传统)的信用评估方法的缺陷:不同的条件环境下而采用一致性的指标、指标赋值带有主观性、以及指标选用标准性等方面会对评估结果构成偏差。
现代信用评估方法-信用风险度量模型
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以数理技术为基础的信用风险评价系统,它可以对信用风险进行更为精确的度量。
产生原因:
20世纪中期,综合信用评估方法中指标及权数设置的缺陷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basel accord ⅱ ) irb的要求
内部评级法(internal rtings-based approach)
信用评估技术的发展方向
基于对信用风险进行更加精确和科学度量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信用评估方法的演变经历了如下演变过程,并将继续进行下去:
从主观考察转向定量的数理统计分析;
从简单的手工操作转向信息化的自动评估,进而发展到信用风险评估的决策支持分析。
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迫切性
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
十届人大提出:"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努力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
温家宝总理指出:"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靠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吴仪副总理强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抓紧制定诚信标准,努力构筑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
2、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与否对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地开展经营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工作。
目前以行政执法和道德强化为主要手段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达到提升我国社会信用的做法,有较大的局限性,必须寻找治本之策,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3、适应世界贸易组织新规则的迫切需求
经济全球化及我国加入wto,决定了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信用环境影响企业的信用程度,影响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完善,是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投资需求的增加,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4、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家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信用体系是维护社会基本经济关系和基本道德准则的基石,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主要标准,是一切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信用等级类似于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影响和制约社会主体行为。信用评级机构堪称"无冕之王"。
5、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
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拥有我们自主的信用评估技术和完善信用数据库,对国家的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国外评级机构经常对我国国家主权进行信用评级,结果的变动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2005年实行的《巴赛尔新资本协议》,将对我国的金融行业带来深远的影响。
没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没有自主的信用评级技术,没有完整的信用数据库,无法向世界证明我们的信用体系和信用级别,我们得不到国际社会认可,只能受制于人。
三、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1、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类型
按照建设的总体内容不同可划分为:
纵向信用管理体系:以国家各有关部、委为主线建立的行业信用体系和管理体系。
横向信用管理体系:各省、市地方政府为主线建立的社会信用体系和管理体系为主。
按照建设主体的成分不同可划分为:
单一政府型--单个政府部门统一建设、管理;
政府合作型--多个政府部门合作建设;
政府企业合资型--政府与企业合资、合作;
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型--政府提供政策、企业运作;
完全企业型--企业自行建设、运作。
按照建设主体的资金来源不同可划分为:
国有企业型
合资合营企业型
民营企业型
按照涉及的信用主体不同可划分为:
政府
企业
个人-城市居民
按照金融机构参与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完全参加
部分参加
不参加
2、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
机构设置:成立机构或运作实体(企业);
制度建设:有管理制度、条例和办法;
基础平台: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网站;
社会宣传:初步的信用公示(警示),提升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
3、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没有统一的信用管理领导和组织机构。多个部门领导,重复建设。
缺乏统一的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信用体系的功能简单,可用性、通用性差,增加建设成本和时间。
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制度和条例不统一。缺乏法律依据,各自发布管理制度和条例。
征信标准不统一,信息开放程度较低。没有统一的数据格式、编码方式、数据缺项,信息难以共享,现有的征信资料呈离散型分布,缺乏规范的整合与管理,信用资料没有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
没有统一的信用评级、评价标准。轻视信用评价方法的研究和应用,不了解国情、盲目崇拜国外方法,公示的信用记录是简单的良好或不良行为的警示;没有从本质揭示信用主体的信用风险,公示的内容难以理解和应用;信用评级结果的表示形式多种多样,不是规范、统一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行的评级评价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金融机构的相对独立。
原有的信用中介机构急于求成。
地区发展、城乡发展不均衡。东部和沿海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较好,农村的信用建设、农民信用信息的征集和农民信用意识的培养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4、造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的原因分析
由于国家现时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制约,各类数据的统计口径、要求和上报部门各不相同,造成我国信息和资料资源的开放程度较低,虚假数据多,虚报、漏报、谎报等情况普遍,严重影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我国信用市场的经济效益逐渐被认识,利益驱动机制开始发挥作用,各类投资者看到市场机会,因此,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相互攀比,把信用当成了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
照抄照搬国外信用模式,特别是美国的信用模式,而没有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
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规划设想
1、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避免分散管理、重复建设。
统一规划:要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制定统一的建设方案,各地方和各行业协调统一,共同建设。
统一标准:根据我国经济总体发展的现状,融合有关的国际标准,制订全国统一信用管理体系标准,使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
2、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逐步推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能急于求成,应由点到面逐步推开。
规范整合
各地方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有必要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现有资源、成果进行分阶段、分步骤地规范和整合。
三个层次
建立规范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最终建立跨越中央和地方两级架构,囊括政府、企业、个人三个层次。
体系架构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应建成政府为主体,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为补充,实现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权威评估、信用公示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架构。
3、未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规划设计图
4、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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