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是整体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信用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促
信用体系建设是整体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信用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先决条件,是我国加入世贸以后,急需建立的四大体系之一,是继续深化改革,尽快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保障。
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时间较短,信用问题一直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信用的缺失,对中国的资本市场、金融市场以及各行各业造成很大的损害,制约着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体制作用的发挥,对整个经济的增长造成不利影响,严重制约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六部委联合发文做了统一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各地迅速展开。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强调信用建设的重要性,省委书记李建国指出“加强陕西信用建设,打造信用陕西”;陈德铭省长强调“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重要特征,只有重信用、讲信用、重塑和强化全社会的信用观念,才能保证陕西省经济的稳步、健康、快速发展,才能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度。”;赵德全副省长提出“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金信工程’为重点,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于九十年代中期,陕西省在2002年,政府有关部门就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2002年底,省经贸委结合市场对信用的需求,以及全国和陕西省的两会代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建立信用信息系统的设想。整个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2002年8月开始的起步阶段;二是2003年4月成立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进入拓展阶段;三是以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信用陕西”的战略目标为标志,进入深化阶段。
经过三年来的实践,陕西省各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普遍提高,对社会信用体系内涵特征的认识逐步清晰。社会信用体系包括联合征信服务系统、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诚信活动三个层面,其核心是社会信用制度,包括健全的信用法律规范和高效的信用管理体系,规范的征信服务机构和市场运行机制,发达的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市场,以及有效的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机制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规范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信贷规模、拉动内需市场、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投资环境、营造全社会信用氛围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把陕西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西部经济、金融、贸易和交通中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所取成绩
在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下,陕西省整规办作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作为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单位,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对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制定了《陕西省2003 — 200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思路及对策》(现正广泛征求意见)。
为了加快推进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提出陕西省近五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思路及对策。根据陕西省的基本情况,从(1)加强社会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设;(2)推进行业信用管理和社会诚信活动;(3)推动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4)加强信用法规和组织领导体系建设;(5)营造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等五个方面就实施原则、行动目标、主要举措进行了论证。
(二)打造信用陕西,实施重点监管。
陕西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卫生厅、省整规办、省地税局、西安海关、省药监局、省建设厅、省司法厅、省物价局及各地市相关部门也派员作为信用建设的联络员,组成陕西省信用共建单位,为陕西省信用建设的全面展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省企业信用协会成立了投诉中心,并与陕西省工商、质检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对无信、失信、骗信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让这些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协会定期向省上有关部门报送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由相应的部门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培训学习,对屡教不改、信用严重缺失的企业严肃处理。投诉中心自成立以来,接到全省投诉案件40多起,其中处理案件35起,并都得到了协调解决。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信用氛围。
(三)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基本建立。
陕西省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正在建设中,筹备采集公民的信用记录,包括个人消费信贷、水煤电信缴费、大学生助学贷款、租赁、注册会计师、司法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出具个人信用报告,接受查询;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陕西信用网)于2003年8月开通试运行,陕西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于2003年11月开通,目前已采集了全省1500多家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信用等级信息、行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国资绩效考评信息等。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开通,有利企业经贸合作,及时、客观、全面地提供自身和交易方的信用信息,解决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信用信息不全、查询不便等问题,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同时也与全国其它省市及海外信用机构实现对接。
(四)重点推介,实施试点工程。
《陕西重点行业消费者关注十大品牌》的出版为陕西省推介了一批品牌、宣传了一批品牌,反映陕西省重点行业的信用品牌产品,明星企业,诚信企业,宣传消费者满意的品牌,提高了信用品牌的知名度,树立了陕西省品牌形象。为企业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4年度,全省一共有324家试点企业在信用中心率先建立了信用档案,开展了信用管理,其中西安地区60%,宝鸡15%,铜川6.1%,渭南4.5%,汉中3%,延安3%,榆林2.9%,安康2%,咸阳1%,商洛0.5%。从企业分布的情况来看,对信用的认知度与当地经济实力是密切相关的,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对信用的重视程度就越低,因为信用环境的不善反过来又会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恶性循环。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企业对信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信用活动,扎实开展信用管理,取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2004年陕西省有32 家企业获得了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荣誉;有134家企业获得陕西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224家企业获得“陕西省诚信企业”;有6家企业获得“中国西部信用建设示范单位”;有来自20个行业的200家企业品牌获得“陕西省重点行业消费者关注十大品牌”;有陕鼓集团和开米股份2家企业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43个省名牌产品;207家企业加入了省企业信用协会;652家企业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入库企业目前总数超过2230家。试点企业中,被金融机构评为AA以上信用级别的企业占总会员企业的25%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110家企业通过了首批“信用企业”认定,这些企业内部还设立了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信用管理。
(五)打造信用陕西,各开展市企业信用宣言活动。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信用陕西新形象”的具体举措,陕西省信用共建单位联合铜川市委市政府在铜川召开“打造信用陕西”大会,铜川200多家企业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得到了铜川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发表了铜川企业信用宣言、共铸诚信倡议书。铜川会议是维权铸信联合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造“信用铜川”的启动仪式,标志着铜川市信用建设工作从此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为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树立铜川信用新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咸阳企业信用宣言大会”也于2005年7月28日胜利召开,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其它各市的信用建设会议也将陆续召开。
(六)“信用企业”认定工作全面展开。
为了贯彻落实党十六大的有关精神和实现省委、省政府“打造信用陕西”的战略目标,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联合二十多个厅、局组成陕西省信用共建单位,成立陕西省企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信用企业”认定工作。信用企业认定工作的开展,是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信用意识,引导企业注重信誉,打造诚信品牌;有利于促进被认定企业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风尚,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此次认定的“信用企业”是企业综合信用的体现,包括企业在工商、质检、税务、海关、银行、审计、公安、法院、卫生、教育、药监、物价、消协等方面的信用记录情况,是对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状况的一次摸底调查,为今后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做前期的辅导工作,同时宣传信用知识,营造诚信氛围,促进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七)行业信用管理和社会诚信活动取得一定进展
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实践,协会联合有关部门在一些重点行业,开展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共铸社会诚信。抓教育,协会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高校诚信建设工程”。在金融系统,协会和银行开展了信贷登记咨询、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省工商局开展企业合同信用评定,财税部门开展预算、财务会计、企业纳税、内部行政等级分类管理等诚信活动。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信用管理也纳入了征信系统数据库;海关开展进出口企业信用建档工作;建设厅开展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的信用建档工作;药监局开展制药和医疗器械企业的信用建档工作;质检局开展企业质量信用建档工作;商委开展了商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服务月)等商业诚信主题活动,人才部门开展了人才业绩档案建设工作,出具人才职业诚信报告,各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将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八)加强东西部信息交流,向先进学习。
2003年11月、2005年3月,联合国家商务部经济研究院分别主办了第一、第二届“中国西部信用论坛”,全国各地信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云集西安,为信用建设建言献策,促进了东西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为西部乃至全国的信用建设开拓了方向。
(九)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管理不断加强。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在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联系省、市政府部门组成陕西省信用建设共建单位,并推荐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信用建设联络员,具体协调、组织、推进陕西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活动,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制定了《关于企业信用信息申报的通知》。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全省药械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信用信息管理查询系统的通知》,省教育厅和省企业信用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校办企业信用档案的通知》。此外,省有关部门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信用产品的使用做了一定的安排,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二、现将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及对策报告如下
(一)加强社会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设
实施原则
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以第三方征信机构为运作主体,通过整合分散在社会各方面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并对各种信用信息进行科学加工、有效披露和归档,切实解决信用信息不全、查询不便的问题,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行动目标
1.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不断扩大信用记录入库企业及个人数量,其中,主要以具备信贷消费能力人群入库比例增长为主,陕西信用网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应初步具备区域性服务能力。业务覆盖范围从银行信贷消费为主,向社会其它5个以上领域扩展;增加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种类(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评分),使个人信用信息趋于立体化,从而进一步丰富征信产品的内涵和潜在价值,最终体现征信产品的个性化和其所具有的高附加值,完善个人信用产品的递增进程,使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不断增加。
2.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信用数据采集范围从以企业为主,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领域拓展,每个领域在陕西省覆盖面均达到80%以上。与各行各业管理和服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更新维护机制以及社会化发布、公示机制,发挥信用信息基础平台作用,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能自发地进行企业信用管理,从而塑造一个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使企业信用产品形成一定市场规模。
主要举措
1.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维护。在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公共管理的机构提供公共服务、行业协会提供行业服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过程中形成的依法可公开的信用信息,要及时纳入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实现社会共享,并做好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工商、税务、质监、公安、金融、公积金、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做好信息提供和更新。联合征信机构要做好与信息提供单位的系统接口等工作,并搞好信用信息的处理与加工。要探索形成向企业调查、向与企业发生交易关系的对象调查、向大众传播媒介收集等社会化的信息采集机制,尤其要将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违法犯罪记录、虚假会计信息发布及虚假评估、鉴证、鉴定结果等采集进来,扩大采集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产品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要建设社会信用信息自主申报和核定接受系统,使企业和个人通过此系统能方便地向联合征信服务机构提供自身信用状况,以及失信当事人的相关失信记录。
2.推进信用产品使用。政府部门要对个人或企业信用报告的使用做出必要的制度安排,带头先行使用信用产品。政府采购、土地交易、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人事人才聘用和评估等事项办理中要率先进行试点。在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日常监督、资质认定管理以及周期性检验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要逐步推广使用信用产品。银行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商业赊销和租赁等业务时,应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要提倡、引导企业和个人主动提供信用报告及授权他人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
3.加快信用产品的研发和标准规范的建设。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系统建设和产品研发,形成能够满足各类市场需求的系列化信用产品,包括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评分、个人信贷风险评估,以及企业基本信用报告、企业商业信用报告、企业深度信用报告等各类专项评估,并推广应用。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开展信用产品、信用服务的技术标准研究、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4.加强征信业务的合作与交流。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国际征信组织的合作、国内外征信服务机构的交流,吸收国内外先进成果,不断提高联合征信服务系统的建设和服务水平;要积极与陕西省信用协会进行合作,协助其完善信用服务,搞好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工作,共同促进陕西信用体系的建设。
(二)推进行业信用管理和社会诚信活动
实施原则
依据“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陕西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框架下,坚持行业信用管理、社会诚信活动与联合征信系统的互动发展,积极引导推进各行业的信用管理和社会诚信活动。各经济、社会和行业管理部门是本领域、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市场的方式,组织开展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推动本行业各类诚信活动的开展。行业信用管理和社会诚信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评价信息要及时纳入联合征信服务体系,并做好更新和维护,实现全社会的共享,同时对形成的记录应进行归档和移交。
行动目标
在2008年底,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制度,涉及合同、纳税、企业贷款、海关、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10个部门或行业;2008年,主要经济领域、要素市场和50%以上的行业协会和社团组织开展信用管理服务,建立信用档案,并将有关信用数据库及时纳入联合征信系统,同时将有关信用记录按规定移交省档案馆。
主要措施
1.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管理和服务。工商部门要推动和指导“企业合同信用评定体系”的建设,促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价方式由政府指导、市场运作转变;财税部门要完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个人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体系,会同省企业信用协会搞好会计信用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信用管理;质量技监部门要建立企业和产品质量、标准信用等级管理评价体系;医药卫生管理部门要建立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统计部门要组织开展统计诚信活动,提高企业社会行为的透明度;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推动公证机构建立公证申请人信用评价体系;审判部门要完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案件当事人的信用信息及执行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利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2.完善国家重要经济监管环节的信用管理体系。金融管理部门要推动完善贷款企业资信等级评估体系和联网查询系统;保险和证券管理部门要推动建立保险、证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海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分类等级管理;出入境检查检疫等部门要建立相关业务的信用管理制度。
3.加强行业管理领域的信用管理和服务。经济管理部门要完善“商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商业企业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服务月”、“实施陕西名牌战略”等诚信主题活动;建设管理部门要完善“建筑企业和建筑材料质量征信系统”,建设管理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和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农业管理部门要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以及规模化养殖场、园艺场管理和服务系统;外贸管理部门要推动建立外贸企业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劳动和保障部门要建立用人单位的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促进规范用工和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纳、使用;民政部门要建立社会救助对象信用管理制度;教育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生信用档案和学生信用监督系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完善专利法数据库,加强信用功能分类管理,促进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要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服务水平,会同省企业信用协会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社会管理部门要指导、推进有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重点是执业信用要求较高的法律服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做好信用服务行业行为自律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消费者协会要进一步完善“服务诚信先进企业”认定工作。
4.建立要素市场的信用服务。人才服务机构完善人才业绩档案信息系统,会同省企业信用协会建立人才信用评估机制;产权、技术、证券、期货、房产、外汇等交易市场要加强行为的规范以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评估系统。
(三)推动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实施原则
坚持管理制度创新,以防范企业经营中的信用风险为目标,以健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为重点,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普及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信用档案有序管理和依法移交,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
行动目标
2004年,推动1000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信用档案试点,摸索总结企业信用管理的经验和相关标准;2008年,全省80%的大型企业和50%的中小企业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主要举措
1.加强信用档案管理。省企业信用协会信用中心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加大企业和组织机构信用档案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引导企业和组织机构收集、整理、保管好自己的信用档案记录。
2.抓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试点,征信管理和档案管理部门,要组织部分大中型企业和公用事业等单位,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设立信用管理岗位,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3.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自主申报制度。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自主申报系统,拓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渠道,鼓励和提倡企业及时、客观地提供自身和交易方的信用信息。
(四)加强信用法规和组织领导体系建设
实施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总体部署,从陕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逐步出台地方性信用管理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推进机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行动目标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逐步形成监督领导机制,对个人信用征信活动和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档与信用信息归集进行规范,在主要经济管理环节落实一批制度性安排,启动主要领域的社会诚信活动;2008年,基本形成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法律法规框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有序发展。
主要举措
逐步完善信用法规。法制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制定陕西省个人征信管理办法、陕西省企业征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公共信用记录归集与使用管理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是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信用产品的生产、使用等活动有法可依。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协会职能,组成陕西省信用建设共建单位,落实职能、编制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2.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制度,有关政府部门要清理、修改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配合的管理措施,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的惩戒,逐步建立社会性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的企业,要加强监管和制约,增加其失信成本,以发挥警示作用。同时,有关政府部门及金融、商业、社会服务机构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和企业,要在监管、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增加其守信受益,同时发挥示范作用,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五)营造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
实施原则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开展社会诚信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普及工作,加大舆论、社会监督的力度,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行动目标
开展信用管理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样化的诚信主题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2008年,信用行业趋于成熟,从业人员将达到3000人,各行业信用管理人才基本能满足社会需求,诚信宣传及程度大大提高,社会信用氛围基本形成。
主要举措
1.加强诚信宣传力度。宣传文化部门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诚实守信和社会主义经济伦理知识的教育,组织新闻、出版、文艺、广播电视等机构广泛深入开展社会诚信宣传。
2.发挥协会的作用。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壮大。
3.开展信用管理培训。推动相关培训机构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专业岗位培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4.抓好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引进国内外信用专业人才的力度,支持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及其它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或设置信用管理课程,培养信用专业人才,引导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吸收使用信用专业人才。
当前,陕西省的社会信用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始启动,但距离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很远,要获得更快地发展,促进经济的跨越式飞跃,就必须更大范围地动员社会各界,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重视企业的信用管理,继续改善陕西省的投资环境,打造区域经济信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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