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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商账催收程序

来源:中国诚信企业网 2008-07-15 09:13:25

一、信用商账催收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委托。债权人签订委托书,与会员信用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提供如下资料:  1、债务形成的原因;  2、债权人为催账已经做出的努力;  3、债务人提出欠债理由;  4、债权人对债务人欠债理由的

一、信用商账催收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委托。债权人签订委托书,与会员信用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提供如下资料:
  1、债务形成的原因;
  2、债权人为催账已经做出的努力;
  3、债务人提出欠债理由;
     4、债权人对债务人欠债理由的意见;
        5、债权人还账要求与主张;
  6、与债务相关的证据复印件,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或者相关证据已丢失,但债务事实确实存在,可以不提供该类资料。
      第二步,了解和审核债务情况。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对债权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全的,要求债权人补正。
  第三步,正确制作《信用商账催收函》,依法正确确定告诫条款,告诫条款不得与所在国法律和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相抵触。
    《信用商账催收函》还应符合以下形式要求:
    一、标题应为***(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的信用机构)关于***(债务人)的商账催收函。
    二、事实清楚、客观全面、文笔流畅。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务形成的原因;
  2、债权人为催账已经做出的努力;
  3、债务人提出欠债理由;
  4、债权人对债务人欠债理由的意见;
  5、还账要求与告诫条款;
  6、异议告知条款,明确告知债务人有权提出异议。
  三、不得有侮辱性语言和主观臆断性语言。
  四、不得有违法语言。
  第四步,将《信用商账催收函》向协会备案。
  第五步,送达《信用商账催收函》。
  第六步,债务人可以在收到《信用商账催收函》后5日内对债务形成的原因等情况提出异议,否则,视同没有异议。债务人提出异议的,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应认真听取和审核,并向委托人回馈。异议的证据和理由能够充分证明债务不存在的,催收程序中止。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可以根据委托人和债务人的陈述和相关证据、理由,发表专业意见。
    第七步,债务人按《信用商账催收函》要求还款的,在原备案的《信用商账催收函》中加注付款日期与金额,并向还款单位回函。
  债务人未按《信用商账催收函》要求履行义务的,按函中的告诫条款对其实施信用惩罚。
    二、告诫条款
  告诫条款主要向债务人明确表达如果其不还款将会承担的哪些不利后果。也就是如果债务人不还款,信用机构将会采取什么措施。告诫条款一般有:
  1、E-315:9000信用机构通知债务人的重要客户、合作伙伴等利益关系人,提示其谨慎与债务人交往。或通知债务人所在地国家机关,提示其注意对债务人的监管。
    2、根据《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信用预警标准》,将债务人欠款不还的事实在中国诚信企业网(
www.e-315.com)及其联盟网站上向社会发布信用预警,提示人们谨慎注意债务人的商业品格,并谨慎与债务人交往。
    3、根据《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信用商账标准》,对债务人欠款不还的事实在中国诚信企业网(
www.e-315.com)及其联盟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商账催收公告,该公告直到还款后才被删除。
    4、对于承诺315条款的债务人,根据《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对债务人欠款不还的事实在中国诚信企业网(
www.e-315.com)及其联盟网站上进行公开投诉。
    5、对于有法院判决等法律结果的债务,根据《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永久曝光标准》,对债务人欠款不还的事实在中国诚信企业网(
www.e-315.com)及其联盟网站上进行永久曝光。
    6、对于情况严重的债务人,根据《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联合曝光标准》,由中国诚信企业协会[CCEA]对债务人欠款不还的事实向社会发布信用通缉令,将债务人法定代表人的照片和身份证号码一并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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