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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税务代征工会经费

来源:大庆网 2008-07-14 11:43:38

7月起,税务代征工会经费在全省正式实行,我市让胡路区和杜尔伯特县为试点单位,同步实施,其它县区和单位在9月份实施。  7月起,除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

    7月起,税务代征工会经费在全省正式实行,我市让胡路区和杜尔伯特县为试点单位,同步实施,其它县区和单位在9月份实施。
  7月起,除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
  工会经费,是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上缴的经费,是工会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工会筹备金,是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要缴纳同等额度的工会筹备金。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是一个抵税项目。
  由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只是收缴方式的改变。地税部门代征,是把工会经费收缴,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同时,也强化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从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的开展,更好地发挥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也可以有效防止工会经费和国家税收流失。
  缴费单位在征期内未缴的,催缴无效的,按欠缴金额每日5%。计算缴纳滞纳金。责令期满,仍拒不缴费的,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据了解,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履行工会职能,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如开展职工培训、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等,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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