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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 信用 资信 征信辨识

来源:经济日报网 2008-07-11 15:53:02

一、诚信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是一种精神与原则,是在社会交往与社会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诚信虽然也抽象地泛指信用的一般意义———守信,但它更多泛指的是道德和社会文化,反映主观意

   一、诚信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是一种精神与原则,是在社会交往与社会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诚信虽然也抽象地泛指信用的一般意义———守信,但它更多泛指的是道德和社会文化,反映主观意识,是自律性的东西。

    诚实守信一旦成为文化,就会变成对自身、对公众、对社会的一种负责精神,使信用文化渗透到企业商品的质量、设计、造型、装潢、商标、包装、广告和营销方式等全过程之中,建设到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因此,诚信更具有社会文化的意义,它不像“资信”和“信用”那样更具微观的特指的具体的经济学意义。

    二、信用

    经济学对信用的定义为: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经济活动中的信用是指社会成员之间为了某种经济生活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诚实守信基础上的,以偿还为条件的一种承诺。即接受信用的一方,不需要立即付款就可获取另一方的商品、资金和服务。受信方以其承诺的时间为限偿还其所获得的物资、资金和服务的价值。这种延期的时间和偿还的价值量必须得到授信方的认可。

    与诚信反映主观意识不同,信用是经济制度范畴,它与市场经济伴生发展,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经济关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信用是外在的,客观的。信用交易存在风险,即到期不能履约而使授信方遭受价值灭失或缺损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及其程度的确定具有滞后性,只有在到期后根据受信方的履约情况来确定,即用信用记录来衡量。因此,不同的信用等级则反映了不同的信用记录和信用风险的差别。换句话说,信用等级就是信用交易后以受信方的信用记录为主要衡量标志的风险程度。 

    三、资信

    目前,国内的主流定义是:资信是指与信用活动相关的各类经济主体(包括各类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及其金融工具(包括债券、股票、基金、合约等)自主履行其相关经济承诺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可见,资信是在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概念: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一种承诺,资信则是这种承诺能否自主如期履约的能力。可见,资信是对信用风险的预期,资信等级是对未来如期履约能力强弱的判断。资信与信用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经济范畴。 

    资信等级反映的是自主偿债能力的强弱,信用等级反映的是偿还债务的程度。一般来说,资信等级高的债务人具有较强的自主偿债能力,能够按时履约保持其良好的信用记录,其信用等级也较高;而信用等级高的债务人,其资信等级不一定也高。因为他可以借助其他手段“借新债还旧债”、“拆东墙补西墙”来维系其较高的偿债(履约)记录。

    四、征信

    征信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    其具体涵义是征求他人或自身的信用或验证信用,一些学者习惯性地将资信调查工作称为征信,它也是对信用管理行业的一种狭义而流行的称谓。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征信对应着有关信息产品的收集、加工和生产,而不强调信用管理咨询或顾问服务。资信调查服务是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中的一项最普遍、最基本的业务,它是专业服务机构(即通常意义的征信公司)代理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历、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为决策人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或者处理逾期账款、经济纠纷等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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