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完善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

来源:人民网 2008-07-10 09:04:42

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和不可抗拒的潮流。经济全球化几乎把所有国家都纳入到了世界经济运行体系中来,在这种形势下,企业的信用问题已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如果失去信用支持,任何企业都无法参与国际竞争,更谈不上融入世界

      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和不可抗拒的潮流。经济全球化几乎把所有国家都纳入到了世界经济运行体系中来,在这种形势下,企业的信用问题已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如果失去信用支持,任何企业都无法参与国际竞争,更谈不上融入世界经济。开展企业国际信用评级和推广展示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完善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

  做好企业信用建设,不仅让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认识到商业信用、信用权的重要作用,让守信者获利,失信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还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保障,在对企业的失信行为予以披露的同时,给予必要的法律惩处,这是信用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的市场秩序还很不规范,在不少领域仍存在的虚假广告、价格误导、盗版侵权、恶意违约、拖欠贷款、逃税骗税,走私骗汇,以及其他违法行为。而所有这些行为都不同程度地和诚信观念的淡漠与丧失,和法律、法规的滞后有关。这些行为已经对经济发展造成了每年数千亿元的损失,造成了许多非物质的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制约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做好信用建设,就要完善法律、法规。就要强化法律制度对信用的保障作用。

  为此,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须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温家宝总理在上海市政府《关于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上批示:“诚信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法律、制度、道德、管理、服务、信息等许多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需要从重点行业、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建设入手逐步推广,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密切配合协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法律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规则与保障,对于信用的保障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严重违反道德不讲商业信用的行为,要在法律的范围内予以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42条规定对不讲信用的“缔约过失”应追究法律责任;另外,还有对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合同履行后有意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等失信行为的惩罚性规定。然而,仅有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性法律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将信用保障上升到法律层面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舆论监督的层面,商业信用的遵守才能得到真正的认可与保护。一些国家已将商业信用权明确规定于法律之中。《德国民法典》第824条规定:“违背真相主张或传播适于妨害他人的信用或对他人的生计或前途造成其他不利益的事实的人,即使其虽不明知但应知不真实,仍应向他人赔偿由此而发生的损害。”这一条款已经将信用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加以确认和保护。目前我国虽然已出台了《著作权法》、《商标法》及《专利法》,这些无形财产权均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与保护,民事权利主体可以为对抗侵权行为寻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但相比之下,我国有关商业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在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对等等方面还存在立法不到位、监管真空等问题。人们往往只能将商业信用建立在道德和良心之上,仅借助于舆论的力量来保障,以“君子协定”代替制度规则。因此,应将信用信息的公开、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信用权的确认、保护,侵犯商业信用权的惩处等一系列的问题法律化、明确化。这对于将商业信用制度化、法律化,对于保护信用主体,防止商业信用缺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不仅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而且也符合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