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呼之欲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08-07-09 10:46:08
身份信息失窃危及金融安全 今年6月17日美国万事达、VISA信用卡4000万名用户资料被盗,这是继2003年2月17日VISA、万事达800万张信用卡资料被黑客窃取事件之后的又一严重事件。而近日美国最大的银行花旗集团一张存有390万名
身份信息失窃危及金融安全
今年6月17日美国万事达、VISA信用卡4000万名用户资料被盗,这是继2003年2月17日VISA、万事达800万张信用卡资料被黑客窃取事件之后的又一严重事件。而近日美国最大的银行花旗集团一张存有390万名客户姓名、账户信息、支付记录以及社保卡号等信息的磁盘在承运商UPS的运输途中丢失的事件,更使个人信息失窃问题凸显。
个人信息的失窃不仅危及消费者,对于商业和金融机构而言,客户身份信息的失窃也导致了其利益损失。据悉,2002年美国因个人信息失窃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71亿美元,超过了金融欺诈造成的1.16亿美元。2003年9月初,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宣布,在过去的五年中,身份信息盗窃的受害者多达2700多万,并因此损失了50亿美元,商业和金融机构损失了近480亿美元。单是2002年美国就有990万人受到身份信息盗窃的危害,这些危害主要来自信用卡欺诈。
尽管目前中国在这方面尚无具体的统计数字,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信用卡用户的飞速增长,使得中国人也开始关注到这一问题。
2005年3月两会期间,天津人大代表蔡志彦,呼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同期,广州人大代表陈舒、上海人大代表史一兵,都提出了类似的议案。蔡志彦对此解释道:“我们都看到了社会上个人信息被盗用的严重情况,这不仅给个人带来了困扰,也给市场秩序带来了混乱。我们期盼这部法律及早出台。”
据记者了解,其实早在2003年,国家信息办就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领衔的课题组进行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工作。2005年1月,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正式完成,并正式递交到国家信息办。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制定完成,有待通过而进入到实质性立法阶段。
个人信息失窃带来金融损失也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年初向社会各界公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周汉华提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其中一条曾提到,要建立有关信用的法律法规,而不是办法或规章。
周汉华认为,个人信息失窃严重影响了金融业尤其是信用卡经济的发展。要解决这个矛盾,金融机制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立法机构或主管机关急需做的工作就是预先规划好有关个人信用方面的整个法律体系,然后分步骤有系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在这方面,首先就要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因为信用卡经济是一种符号经济,只有预先保证了个人信息的安全,持卡人才会有使用的信心。
除此之外,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之下,周汉华还建议各个部门要建立本领域的单行法律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如对银行借贷信息以及病人敏感信息的保护等。
在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方面,周汉华认为法律应该对采集主体、采集的信息范围、采集的方式途径等做出严格规定。例如,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主体应该主要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在美国,信息的采集范围有严格的规定,包括借贷人的基本情况、住址、借贷还贷的情况等。在采集方式上一般都要基于被采集对象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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