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社会的信用黑客
来源:中国企业信用联盟
2008-07-04 11:36:47
我们现在是商业社会了,商业社会的运行基础是信用。但让人忧虑的是,目前我国市场上的商业信誉状况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起码要求,信用黑客充斥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以致从政府到民间、从企业到个人,大家都发出了呼唤信用的声音。 所谓信用,用经
我们现在是商业社会了,商业社会的运行基础是信用。但让人忧虑的是,目前我国市场上的商业信誉状况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起码要求,信用黑客充斥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以致从政府到民间、从企业到个人,大家都发出了呼唤信用的声音。
所谓信用,用经济学的语言说,是指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债权人)对受信人(债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因此信用是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具的要素。普遍的守信行为是交易能够进行、经济能够运转的前提,也是每一个企业、商家和个人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
但正因为如此,信用也会带来风险。当授信人授信失当或受信人回避自己的偿付责任时,风险就发生了。据2002年11月底在京举行的“首届中国企业信用论坛”透露,中国一些企业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二个百分点。具体说来,中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因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因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因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另外,还有逃骗税损失以及发现的腐败损失等。
这只是有形的可以用数字计算的损失,而更多的则是不可以用数字衡量的损失,后者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更大。
一个人或一个社会出现失信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人们对不讲信誉熟视无睹甚至还引以为荣,如果这样,肯定是这个社会的信用机制出现了问题。
理论上说,在农业社会,是不会发生信用危机的,因为那是一个熟人社会,失信所带来的后果严重,以致没有人敢轻易失信;在计划经济时代,也不会发生信用危机,因为那是一个在经济上高度统制的社会,无信用可失;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里,同样不会发生信用危机,因为那是一个法制完善和信用体系健全的社会,不容易失信,而一旦失信,社会对失信者的惩罚将会很高。信用危机一般只发生在社会的转型期,是社会转型期的综合症和常见病。因为这个时期流动性比较大,法制和信用体系都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普遍;换句话说,这是个陌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失信的惩罚成本将很低。从历史来看,也是这样,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和英国的莎士比亚时期就都曾发生过严重的信用危机。现在,我国也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渡时期,虽然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信用交易的规模和水平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信用交易的观念和做法也发生了许多可喜的变化,但同飞速发展的生产力水平比,信用观念和做法滞后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尖锐地显现出来。
据一些学者估计,我国目前存在的信用危机,主要集中于商业领域、金融领域、生产和消费领域、分配领域、科技领域、法制领域、政府行政领域和政策领域、建设工程领域等。一句话,几乎函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经济生活中大家常见的有这么几种:(1)履约率极低。据统计,企业间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一定程度执行的平均不到70%,有的地方不到20%,相互拖欠的应付未付资金总量达3000-4000亿元。(2)债务人大量逃废债务,成了“赖账经济”。(3)假冒伪劣商品,乃至毒米毒酒充斥市场,恶性案件不断发生。(4)企业进行虚假披露,包装上市圈钱等行为屡见不鲜。(5)传媒刊登的“有偿新闻”、“虚假广告”、误导投资者的虚假“财务报告”和“黑嘴股市分析”满天飞。如此等等。在今年的“两会”上,仅全国政协提案组整理列出的有关信用问题的提案就有8个,它们分别涉及到信用缺失、信用机制和体系的建设、信用产业的发展、个人资信的评估等许多方面。
举个例子,是新华社报道的,2002年1月上旬,福建省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管理最规范的连锁商业企业华榕超市集团因违约长期拖欠货款,近500家商品供货商完全失去对其信用的认同,联手全面停止对华榕在福州所有超市的供货,这就是年初轰动业界的华榕超市的“破产危机”。
华榕超市在1999年和2000年曾两度入选“中国连锁超市百强”。它的发展过程是中国连锁商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因此,其“破产危机”实质是信用危机。
“没有诚信,百姓战战兢兢;没有诚信,企业如履薄冰;没有诚信,政府寝食难安。”这是政协委员、浙江天正集团董事长高天乐在今年“两会”上讨论信用问题时说的话。事实上,这也是当前我国信用状况的一个真实写照。而造成当前信用危机的原因又是复杂和多方面的。比如,道德失范是公民个人不讲信用的内在根源;各种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尚未建立;传统国有企业产权界限模糊,信用问题很少有人关心;信用制度的建立缺乏必需的保障和救济措施等。
如果说,在传统社会,民无信不立,那么,在商业社会,可以断定,企业无信则不强。信用的缺席的确会给整个社会带来非常可怕的后果。因此,如何重建信用秩序,解决信用方面不对称问题,就成了全社会的一种共识。然而,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信用方面做出规范的法律,包括物权法和破产法。又因此,全社会的当务之急,是按照WTO的原则和市场化的做法,建立健全一个由个人、企业和政府信用有机组成的国民信用体系。专家们认为,这一信用体系的架构包括:以市场交易人为主体的基础信用;以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为主导的制度信用;以及以政府监管为主的监督信用。具体来说,一是立法先行,尽快制定社会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包括规范商业信用行为和商业授信行为的立法等。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何种程度将给予什么样的惩罚和制裁;二是尽快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大力推行“黑名单”和“黄牌警告”制度,将企业和个人拖欠、欺诈、偷税、抽逃资金等失信行为记录下来,将那些不讲商业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公开曝光。做到“闯红灯者受罚”,让失信的人无处容身,加大企业失信的成本,迫使企业行为趋向守信。
从经济学来看,信用是在多次博弈后所形成的一种稳定的预期,这种预期能够节约交易成本。所以,在一个普遍不守信的商业环境里,诚信作为一种稀缺的服务就显得弥究珍贵,从而也终将会给企业或个人带来利润。所幸的是,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和地方已认识到建立信用的重要性并行动起来。比如,也是在“首届中国企业信用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司长王文彦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筹备建立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另据新华社报道,今年上海首次将不诚信的企业淘汰出局,10家企业因涉嫌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而在华榕事件中,福州供货商建立起了自己的连锁销售平台,这是它们建构商业流通信用的一种新尝试。更早些时候,则有曾饱受“假货之害”的浙江提出了打造“信用浙江”的口号并付诸于实实在在的行动。而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立的国务院全国征信管理办公室目前也正在制定全国征信管理办法。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诚实守信的商业社会将会在人们的期待和行动中到来,尽管有些姗姗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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