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柳州中小企业网
2008-07-04 10:35:52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经过近200年的实践,已经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我国建立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企业征信体系尚处在萌芽状态:进入门槛低,从业企业较多,缺少具有全国调查网络、实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经过近200年的实践,已经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我国建立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企业征信体系尚处在萌芽状态:进入门槛低,从业企业较多,缺少具有全国调查网络、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企业通过信用调查方式规避风险的意识不强;企业对接受信用调查持排斥态度的较多;政府统计、强制申报制度不完善,对外信息公开化程度不高,信息公开手段落后等。这些状况与国际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相比较对我国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1、要坚持市场化为主的思路。国际社会多以民间为主,而中国的经验也表明,以国家为主体将会因利益分配不清而导致缺乏责任感和义务感,以及带来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问题。此外,从社会经济层面考虑,征信业不完全类同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支撑服务业。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机构更具有维持公正的本质动力。同时相对于民间,政府的职责和作用更在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培育征信人才,制定政策促进征信行业发展等方面打好基础、创造软环境。在推动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不应该包揽具体的商业化征信活动。
2、可以对征信业采取适度扶持政策。企业征信体系的建立,在微观上反映为企业规避信用风险,提高授信决策;在宏观上则反映为提高国富,减少损失,谋求国民经济的总体稳定平衡。因此,国家对行业整体的发展,不宜一线而画,置身其外,而应从加快建设企业征信体系的角度,在资金、政策上等采取适当的扶持战略。
3、要走适当集中的道路。征信业的智力资源密集型、经验积累型的产业特征十分明显。一个具有权威、得到国际认可的征信企业必须有强大的专业人员、专业经验、数据、网点等支撑。目前我国企业依旧处于地域经营、分散经营,尚未走上全国经营、规模经营的道路,国家对此可以适当引导,促使市场尽快孕育出中国的邓白氏集团。
4、应有合理整合国外资源的考虑。征信背后蕴含着浓厚的人文因素。东方民族有内敛、重视人情交往的倾向:对“生人”难以打开心扉,正可谓“见面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难以适应国际化经济交往的要求。因此,要重视引进外国征信公司,鼓励中外合作,加强双方的资金、技术、人员合作。对设备购置、人员培训、数据库建立予以资金扶持,形成内资为主,外资为辅的征信企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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