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逆向选择与信用资源的培育

来源:信用中国网 2008-07-04 10:18:24

(一)  信用是一种资源。就像拥有其他美好声誉一样,一个人如果有良好的信用,也可以从拥有这种稀缺资源获得好处。信用的经济价值可以从拥有这种资源而减少的交易的风险贴水,并因此得到现实的利益来衡量。不同的是,信用给人们带来的好处是要在具体的

 (一)
  信用是一种资源。就像拥有其他美好声誉一样,一个人如果有良好的信用,也可以从拥有这种稀缺资源获得好处。信用的经济价值可以从拥有这种资源而减少的交易的风险贴水,并因此得到现实的利益来衡量。不同的是,信用给人们带来的好处是要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表现出来,体现有下述几个特点:
  第一,信用资源的形成要通过拥有者重复参与一次以上的交易活动来实现。信用归根结底是交易活动参与者从事并完成具体经济交易活动的行为属性概括。一个人在多次的交易活动中遵守交易规则,按照交易契约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完成交易活动,其行为特征及其给予交易对手的美好感觉,逐步就成了一种特定的表征,与具体的行为主体如影随形。对于无缘参加经济交换活动的人,即使具备信用良好者的内在精神,但也只是在潜在意义上“有信用”。
  第二,信用资源本质上是一种经验品(empirical goods),即只有通过具体的经济交换活动才能真正体会对方信用好坏的程度。尽管有时可以通过机构评级的方式对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但这只能理解为一种市场信号,并不能代替对信用资源本身的判别。
  第三,信用资源的价值需要在经济交换活动中体现出来。一个人通过过去的交换实践建立信用,但是如果就此停止参与进一步的经济交换活动,比如,改行从政或从教,则他所拥有的信用资源无从继续通过今后的交换活动来利用,则其价值也无从表现出来。
  第四,信用作为一种稀缺资源,也具有相应的市场价值。这里,信用的价值可以从一个人在具有良好信用条件下节约的交易费用角度来理解。按照经济学原理,资金的价格是由一定市场条件下资金的供求来决定的。在这里,标准经济学教科书就像在假设的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市场交易一样,并没有考虑人们在取得放款者的信任方面可能遇到的困难。由于放款者要考虑资金贷放的风险,因此要收取一定的风险贴水。借款者实际支付的利息应该是资金的时间代价加上风险贴水。这应该是非法集资行为中总是用高息作诱饵的主要原因。因此,信用度低,所付出的交易费用就高,信用度高,交易费用就低。如果我们把信用看成是一种商品,信用高低,也就表现为信用这种商品的价值的大小,因此,信用高低,即信用商品价值的大小就是由风险的大小来决定的。风险大小与信用商品的价值呈反向变化,风险越小,信用商品的价值越大;风险越大,信用商品的价值越小。这种信用商品的价值可以从前面谈到的同样借贷条件下的资金利息差上看出来。对于一个信誉良好的企业来说,可以按照正常的市场利率取得资金使用权,对于一个有拖欠记录的企业来说,可能要付出较高的利息才能取得资金使用权,如果以前一个仅按时间价值计息的企业作为标准衡量,则可以把有拖欠记录的企业在单位资金使用上付出的超额利息视为信誉良好的企业所得的好处,即拥有良好信用商品所具有的经济价值。 
    (二)
  信用作为一种资源对经济交换活动的意义是明显的。如果信用环境好,参与经济交换活动的人普遍有良好信用,就会减少交换中的风险和损失,节约交易费用,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信用环境的好坏不仅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有积极意义,而且对参与具体交换活动的人来说,也具有实实在在的经济意义。一个具有良好信用条件的人在取得贷款资金的时候,可以少花取得放款者信任而支付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在信用环境差,参与交易的人缺乏信用的条件下,不仅增加交易费用,而且可能导致交换活动中止。交换活动的中止可能是因为为证明信用而提供的担保费用,即交易费用太高,也可能是因为交易的另一方认为对方没有信用而担心交易活动的安全所致。两种情况下都会使交易减少。交易活动减少或者中断,这就可能使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缺乏改进配置效率的机制,导致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既然信用作为一种资源,对于交换的个人和各方来说都是有利的,而信用资源依其形成的特点,又是取决于市场交易中主体的行为方式,那么,这些交易主体应该趋向于追求良好的信用资源,但是,现实生活中恰好表明缺乏信用资产的市场交换主体比比皆是。怎么解释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
  由于信用是一种经验品,对信用品的认知就需要通过实际的体验来完成。但是,体验的过程也就意味着对信用的接受,对提供一方来说,就是信用资源的产生过程。因此,信用的产生首先要取决于交易的另一方是否愿意接受。由于信用实质上是一种经验品,一开始就在信用的提供方和接受方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作为信用提供方知道自己的信用良好程度;作为信用的接受方则不知道对方是否像表面上说的那样有信用。设想作为愿意树立良好信用形象的一方交易者,面临两种结果,即对方接受其信用承诺,这时,假定交易费用为零;对方也可能不接受其信用承诺,这时,可能要付出大于零的交易费用。如果其信用承诺能得到对方认可,这个交易者将有机会在未来的重复交易中逐步建立信用资产。但是,作为另一方交易者,为什么就一定要接受对方的信用承诺?这可能有两种结果,接受对方的信用承诺,如果对方的信用承诺是真的,交易费用为零;如果信用承诺是假的,则可能使自己承担大于零的交易费用。另外,如果不接受对方的信用承诺,如果对方的信用承诺是真的,自己获得一定的安全保证金;如果对方的信用承诺是假的,则可以获得补偿。
  与信用承诺相关的交易费用支付矩阵
  为方便分析,假定信用承诺的真假导致的各方利益或支付,即交易费用为1货币单位。如果信用承诺者能兑现承诺,而信用接受者又愿意接受其承诺,交易费用为0;如果在信用接受者接受信用承诺者的条件下,信用承诺者最后食言,这就导致信用接受者的损失(比如通过延期付款等方式表现出来),用-1表示,但是,信用承诺者得益,比如通过拖欠资金来获得占用对方资金的好处,故其收益为1。另一方面,信用接受者如果不接受信用承诺者,信用承诺者就要支付与说服对方接受信用相关的费用,用-1表示,最后使对方接受了承诺。这时,如果信用承诺者的承诺为真,信用承诺者就要承担-1的交易费用损失;而信用接受者则获得1货币单位的交易保证费好处(假定这种保证费可以起到一种抵押品机制并顺利促成交易的作用)。如果信用承诺者的承诺为假,在信用接受方的保险费机制条件下,信用承诺者不愿支付相应的交易费用,交易将不会发生。
    在上述交易条件下,由于信用的经验品性质,使得交易双方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出现信用的逆向选择是必然的。对于信用承诺者来说,如果选择兑现承诺,最好的可能是收支相抵(为0),最差的结果是亏损(为-1);如果选择食言承诺,最差的结果是收支相抵(为0),最好的可能是盈利(为1)。在要么收支相抵,要么亏损,和要么收支相抵,要么盈利这样两种结果之间,信用承诺者倾向于选择食言。对于信用接受者来说,如果选择接受承诺,最好的可能是收支相抵(为0),最差的结果是亏损(为-1);如果选择不接受承诺,最差的结果是收支相抵(为0),最好的可能是盈利(为1)。因此,在要么收支相抵,要么亏损,和要么收支相抵,要么盈利这样两种结果之间,信用接受者倾向于选择不接受对方承诺。这就可能使得一心要想塑造具有良好信用形象的交易主体,难以建立信用资产。
  (三)
  在本节我想从三个层面讨论信用逆向选择条件下的后果。
  首先,企业之间的延迟支付限制市场交易。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角度分析,如果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存在信用逆向选择,市场交易将受到明显影响。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取得生产要素,出售产品,都得依赖市场,是通过市场交易行为来进行的。在生产要素和产品流动的同时,是货币价值的支付。但是,在企业之间缺乏信用资源的条件下,设想最初有一部分经验产品的交易存在信用的逆向选择,在交换活动中作为交易一方,对于没有把握的经验商品的交易,保险的做法一是收取保险金,就像前面提及的;二是延迟付款,因为将付款时间尽可能拖延到经验产品得到验证时,对购买方来说是有利的,但是对出卖方来说是不利的。于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我们看到,在企业的市场交易中,作为购买方,在获得商品后,向对方支付货币的时间拖得越长越好;在出售方看来,在提供商品后,收回货款的时间越短越好。企业之间的延迟支付对交易活动的限制是显而易见的。对于部分不愁销路的商品来说,宁愿不供货也不愿意接受延迟支付,这就可能减少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商品来说,因为急于寻求销路,不得不接受延迟支付方式,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可能都不会认真保证,同时还不排除购买方事后的有意为难以减少最终支付。这些都会限制交易活动。
  其次,信用资源缺乏导致企业组织形式单一。在企业的经营中,常常因为资金,或非资金经营资源优势等方面的原因,需要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由于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需要一种适当的关系来联结。在市场经济实践中,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有独资、合伙和股份制等。从我国的民营企业(注:信用选择具有典型的市场经济特征,我们重点讨论市场经济中自发产生的民营企业,而国有企业的行为有时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影响,故不在我们的讨论中。下同。)发展来看,较多的是独资形式,至少在现阶段是这样。为什么民营企业较多选择独资企业,也许可以有多种解释,但是,现阶段缺乏信用资源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在合伙制,或者股份制条件下,由于企业采取权益融资方式,企业投资者之间需要信息的完全公开化,这就需要建立企业投资者之间的彼此信任,需要有投资者之间彼此认同的信用为基础。接受新的投资者,就以接受对方的信用为前提。
    但是,我们看到,在我国还不成熟的市场经济实践中,民营企业主是不愿意轻易接受新投资者的信用的,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由独资向股份制转换很难,正反映了在现阶段信用资源缺乏而又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市场制度建设)的现状。这里信用资源的缺乏影响了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从而影响了经济的效率。这表现在如果适当的组织形式(股份制)可以把更多的资金聚合起来,也许更大的资金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效应。另外,也表现在如果适当的组织形式(股份制)可以把某种资金以外的稀缺要素,比如具有经营才能的管理者聚合起来,使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得到改善,有利于企业长期的成长。此外,企业在适当的阶段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还有利于企业管理由粗放的家族式管理向职业经理规范化管理方式转变,有利于整个微观经济基础的质量的提高。
  再次,企业内部信用资源的丧失,难以建立企业文化关系,隐含合约关系。从个别企业角度来看。如果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企业组织是一种用内部交易取代市场交易的选择,因此,在企业内部,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交易关系,只是这种交易因为经常重复,就内化为企业的管理关系。在这种内部管理关系下,经营者把一段时间的“服务”出卖给企业所有者。这种交易通过适当的合约形式来规定代理人在约定期间对委托人应该承担的义务。但是,我们知道,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这种合约不可能事先把约定期间代理人应承担的义务详尽列出。这时,企业就需要建立一种隐含合约,这种隐含合约可能是整个企业未言明的行为方式,或共同的价值趋向,包括信用基础等。这种隐含合约的内容更多体现了企业文化。可是,在企业缺乏信用资源的条件下,这种隐含合约的作用有限,导致企业不能获得由此带来的利益。例如,在调查的企业中我们看到,由于企业所有者坚持支付延后、收款从速的行为习惯,同时直接控制对外支付,当所有者不在场,而现实经营又需要对外支付时,被雇用的代理人都不愿意垫付,结果影响了企业经营。代理人之所以不愿意垫付,原因就是在过去类似情况下,垫付者所垫款项常常被企业所有者拖欠,尝尽苦头。而不作垫付资金,并不损伤代理人利益,因为委托人无理由指责之,再说委托人也不在场。其结果,使企业的发展受到制约。
  (四)
  信用资源的枯竭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如果没有良好的信用环境,很难设想能够建立一种规范有序、灵活高效的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机制。要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伦理道德教育是必要的。不过,只是这样还不够,还需要从经济原因方面为信用资源的开发和培育创造必要条件。如果信用是一种经验品,在市场交易中人们对信用的接受与否,就与经验商品的交易类似。在没有对交易对手有所了解之前是不会轻易接受对方信用的。经验商品的交易,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时,可以通过几种方法:一是实现重复交易;二是市场信号;三是建立抵押品机制。
  在重复交易条件下,交易者之间相当于进行重复博弈。我们可以从对个别旅游景点基于一次性买卖的宰客现象,与城市居民小区中的小便宜店经营差别上看出,重复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对交易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重复交易条件下,需要对市场实行有效的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对于从事有关行业领域的交易,应对交易者有交易行为的记录,从交易活动的重复及其表现方面对交易者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建立较强的市场信号也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种方法。在劳动就业市场上,就业者的能力是聘用者难以观察到的,因此在就业者与聘用者之间有信息不对称。就业者通过发出市场信号,如提供受某种教育的文凭,聘用者就将提供具有与之对应的生产效率的员工的待遇。这种市场信号是通过某种外部的方式来形成的。与之相应的是,也可以对市场交易具有不同信用的交易者进行等级划分,例如银行对客户的信用等级的划分,管理机构对饭店服务质量的星级标准区别等,都是一种市场信号。因此,应该根据不同行业的情况,对不同行业中的市场交易主体进行相应的信用等级划分,并且规范相应管理。
  抵押品机制可以从银行抵押贷款机制方面来理解。在银行对一个不熟悉的客户发放贷款时,贷款者可能有良好的投资项目,但是,由于银行对贷款者不了解,对贷款所投向目的意义没有贷款者了解,基于贷款资金安全性的考虑,银行可能要求贷款者有一定数额的资产作抵押,在资金偿还出现问题时,银行将对抵押的财产予以执行。这时,贷款者因为还贷困难而丧失信用,就要用抵押财产作为成本来支付。经验商品交易中的抵押品机制并不一定是建立在有形的或者可以直接度量的货币价值之上,当交易者通过重复交易建立起良好的信誉,这种信誉就可能成为一种抵押品,因为交易者如果做出有损于自身品牌的行为,信誉的丧失就会转化为现实的货币价值损失。因此,应该积极提倡树立品牌的商业环境,推进名牌战略。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