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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补发税务登记证免收工本费

来源: 2008-06-26 13:56:13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就地震灾区纳税人补办税务登记证的问题下发通知,纳税人因地震而损毁、丢失税务登记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及时予以补发。对纳税人申请补发的税务登记证,一律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就地震灾区纳税人补办税务登记证的问题下发通知,纳税人因地震而损毁、丢失税务登记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及时予以补发。对纳税人申请补发的税务登记证,一律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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