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付款 通知付款即卖方在货物发出后向买方发出发货清单(及货运单据)和付款通知单,要求买方将所发货物的款项在付款到期日前(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支付给卖方。 二、友好催收 若在付款到期日卖方没有收到买方的付款,卖方应立即着手进行
一、通知付款
通知付款即卖方在货物发出后向买方发出发货清单(及货运单据)和付款通知单,要求买方将所发货物的款项在付款到期日前(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支付给卖方。
二、友好催收
若在付款到期日卖方没有收到买方的付款,卖方应立即着手进行催收。催收的办法大致包括: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电话催付只是催款手段的一种,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是否有权对欠帐进行打折、是否有权决定停止向债务人供货及停止提供赊销等)。
对不同企业,电话追帐的适用性也不一样。例如,对于拥有大量客户但每个客户的帐款都很小的供应商来说,采用电话进行催帐也许会很不划算,因为不仅增加通信成本,也会耗费大量人力。但是,对于客户数量不大,但每个客户欠款金额都比较大的供应商来说,采用电话催款会非常实用。
因此,公司的信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电话进行催帐,谁有资格进行电话催帐,他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培训和知识及拥有什么样的职责和权力等。
2、信函催收
随着电话和传真机的普及,很多企业已不再使用信函进行催帐了。但信函催帐的优点是不应该被忽视的:
- 信函可以一次性发给众多的客户;
- 价格便宜;
- 可以使电话催收集中于大客户,提高催帐人员工作效率;
- 可以通过其设计精美的格式和内容提高供应商的信用管理形象;
- 与传真相比,拥有更大的私密性;等。
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非常正式的。必须明确地向债务人传递一个信息,您需要它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不要过多地使用谦恭性的语言,例如:"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信函的结束处一定要给对方确定的付款或回复信函的时间。
当然,对于特殊的客户,可以设计出一套特别的政策,但必须拥有这样的政策,因为,一味地容忍对方拖欠帐款只会增加您的成本和发生坏帐风险的可能性。
3、传真催收
传真的最大优点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让客户了解您的要求。它的缺点是首先看到传真的人很可能不是传真上注明的收件人。因此,用传真进行催帐时必须慎之又慎。应尽量避免使用威胁性语言。
4、面访催收
通过面访催帐也许是供应商友好催帐手段中成本最高的一种了。但对于欠款金额较高的债务人,采用面访进行催帐是非常有价值的。实际上,面访催帐应该只对重要债务人或在紧急情况下采用。
信用管理制度中应该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样的催帐人员应对什么样的债务人应通过面访进行催收。
5、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在催收帐款过程中获取客户对债务的书面确认或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的付款计划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比较正式,能给客户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其次,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书面确认或付款计划越早拿到越好,因为,随着催帐手段越来越严厉,就越来越不容易拿到了。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可能在被催帐的过程中更换人员,如果能早拿到这样的书面确认,催款会更加容易。
三、商业惩罚措施
若在应收帐款管理政策规定卖方可以接受的时间内买方仍然没有付款,卖方应考虑采取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商业惩罚措施包括:
1、停止供货
如果客户拖欠货款,供应商是继续供货呢还是停止供货呢?停止或中止供货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对于供应商来说,它可能丧失了一个客户;对于客户来说,它可能需要供应商继续供货以维持其生产或经营。
对于供应商来说,损失客户可能是非常严重的事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停止供货不仅是一项商业惩罚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风险的一种手段。对于不付款的客户继续供货只会增加供应商的坏帐风险。
另一方面,对于一个信誉良好、经营正常的客户来讲,为什么它仅仅因为不付款就更换供应商呢?为什么它要去寻找另外的供应商而只要它付款就有现成的它已经非常熟悉的渠道呢?
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客户不按时付款是因为供应商允许的结果。当然对于财务出现临时困难的客户,供应商应该与其商谈新的合作基础。
2、征收逾期帐款利息
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即:供应商有权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当然,是否收取利息完全取决于供应商的态度。对于出现临时财务困难的客户,供应商没有必要行使这一权力。但对于长期拖欠货款的客户,供应商应该行使这一权力。
3、委托专业追帐机构进行追收
供应商把逾期帐款委托给专业追帐机构进行追收是一种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同时也是供应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委托专业追帐机构的好处包括:
- 成本较低,收不回欠款不收取佣金
- 能收回相当比例的逾期帐款
- 不严重损害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为将来的再次合作留有余地
- 突出和解决客户的投诉和疑问
- 提高卖方的信用管理形象
- 收帐方式灵活
专业收帐机构通常都根据帐龄和收回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若收不回来,不收取佣金。另外,专业收帐机构一般都会收取小额的手续费。
四、法律诉讼
法律诉讼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进行法律诉讼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诉前准备
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反诉请求。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
2、诉讼保全
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万一诉讼失败,可能会给原告带来一定的损失。
3、诉讼成本
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国家对律师的收费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实际办案中,律师的收费往往要远远高于这个标准。而法院是不承认律师的超额收费的。所以,即使原告胜诉,大部分律师费仍然得有原告承担。
4、判决的执行
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法院执法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先向法院缴纳一定的强制执行费。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债权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债务人在何地拥有动产或不动产。这通常也需要花费一定费用。
五、对大客户的帐款管理
大多数企业都有几个大客户。这些客户经常不按供应商的付款条件付款,而且经常拖欠货款,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因为它们遇到了财务困难,而是因为它们认为自己对供应商很重要,可以拖欠或者大公司的决策程序很官僚和复杂,影响了货款按时支付。
这些特殊客户应该适用于特殊的催帐程序,因为它们值得供应商这么做。但是,即使对于大客户,也应该规定有明确的催帐程序,只是这种程序只适用于大客户而已。因为,大客户有时也会遇到财务困难,也会破产,不能因为它们是大客户,供应商就一再迁就。来自大客户的坏帐可能会给供应商,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供应商以毁灭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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