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规定,在2005年至2007年中央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
200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规定,在2005年至2007年中央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考试作弊者不能报考公务员,其示范效应值得关注。公务员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职位,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理应作出表率。如果说公务员考试是看报考者的“才”,那么看其是否诚信,则是在考察报考者如何“做人”。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诚信已不仅是关系人品的私德,而是考查未来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素质的试金石。
做官与做人尽管是两个层面,但其间又有因果关系。一个“好人”未必就能做好官,然而一个好官首先必须是“好人”。很难想象,一个连诚信都没有的人,能把人民赋予的公权力用好。失信者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不仅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必须承认,信用的缺失已成当今的社会公害,它渗透到我们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些人弄虚作假、坑蒙拐骗,投机作弊,为了私利不顾道德诚信的基本要求,不择手段,惟利是图,败坏了社会风气。
信用缺失之所以会发展成为社会公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还缺少一个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机制。因为缺少这样一个机制,甚至还出现了重诺守信不香、背信弃义不臭的局面。
可喜的是,失信者不能报考公务员传递给我们一个清晰的信息:信用正在成为个人在社会上的“通行证”,不讲信用寸步难行,失信者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有了这样一种导向机制,何愁讲信用只停留在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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