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近日获批并正式发布。本报记者获悉了该方案的详细内容。 这份前后耗时一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涉及到环保、水利等多达11个国务院部门和江浙沪三省政府参与的《总体方案》分为九章和
这份前后耗时一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涉及到环保、水利等多达11个国务院部门和江浙沪三省政府参与的《总体方案》分为九章和附件部分,长达143页,《方案》分两期实施,近期为2007~2012年,远期为2013~2020 年,基准年为2005年。
《总体方案》确定了综合治理区范围:江苏省苏州、无锡、常州和镇江4 个市共30个县(市、区),浙江省湖州、嘉兴、杭州3个市共20个县(市、区),上海市青浦区的练塘镇、金泽镇和朱家角镇,总面积3.18 万平方公里。
《总体方案》还规定要建立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
“允许社会资本投入有积极意义,可能提高环境投入的产出比。”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豆建民评价。
直面九大问题
《总体方案》希望太湖治理“为全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经验的现实需要。”产业结构的调整,跨区域执法困境等深层次问题跃然纸上。
《总体方案》要求太湖湖体水质由2005年的劣V类提高到2012年的V类,而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骨干河道水质基本达到III 类;2020年要基本实现太湖湖体水质从2012年的V类提高到IV类的目标,其中部分水域达到III类。
《总体方案》提出要求相应地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布局,强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和适时“引江济太”,扩大水环境容量等。
然而,《总体方案》以大黑体字列出前期治理存在的九大问题:环太湖地区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减反增;产业结构及布局不尽合理;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水平不高;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严重滞后;水环境监测和预警应急能力不强;法规不完善,执法不严;部门分割管理,缺乏相应的合作机制;资金筹措渠道不畅,投入不足。
《总体方案》中提及,“重污染工业企业主要分布在村镇一级,部分地区产业布局未能严格执行流域重点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综合治理区内共有工业企业20.95万家,而区域内六大重点污染行业的企业共计5.57万家。六大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总产值6149亿元,其中江苏3937亿元,浙江2212亿元,分别占本省工业总产值的26%和24%。
投资1114.98亿元
《总体方案》显示,太湖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达到1114.98亿元。
江苏需投入583.73亿元,浙江为470.04亿元,上海是36.89亿元,跨省市24.32亿元。
跨省市投资的24.32亿元主要投入在河网综合整治(20.30亿)、监管体系建设(2.57亿元)和科技支撑上。
事实上,十年太湖污染治理明显受到投入不足、筹资渠道单一的制约,这也是“九五”计划和“十五”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总体方案》明确指出上述这些投资将按照“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
“允许民间资本投资,并不意味着民间资本一定会自愿进入环保领域,所以要建立一些补偿基金,在这些企业亏损时给予补贴,或者给予较大的税收优惠。”豆建民说。
“很多环保企业在做了3到5年后为什么退出这个行业,主要是盈利水平低,而且环保产业更多的是一个长期投入行业,政府要持之以恒地支持我们企业才能得以健康发展,比如减税。”一位环保企业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
《总体方案》在促进社会资本进入的方式上也进行了创新,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创新项目建管方式,进一步完善治污项目TOT、BOT等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此外,太湖地区将开展企业发行债券和利用污水处理费收取权质押贷款等试点,探索多种社会融资方式,促进饮用水、污水处理等具备一定收益能力的项目形成市场化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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