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首家保险系基金有望花落平安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08-06-13 13:41:49

中国平安(48.91,-0.48,-0.97%,吧)新闻发言人昨日向本报透露,过去一段时间内,中国平安确与新加坡大华银行一直在探讨相关基金合作事宜,双方拟建立合资基金公司,其中,中国平安持股75%,新加坡大华持股25%。他称,中国平安设

  中国平安(48.91,-0.48,-0.97%,)新闻发言人昨日向本报透露,过去一段时间内,中国平安确与新加坡大华银行一直在探讨相关基金合作事宜,双方拟建立合资基金公司,其中,中国平安持股75%,新加坡大华持股25%。他称,中国平安设立基金公司的申请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目前尚待监管部门审批。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竞购巨田基金失利后,中国平安自设基金公司的愿望或将实现。首张“保险系基金”牌照有望花落平安。

  这是中国平安首次正面回应设立基金公司一事,也是其首次披露基金公司的具体股比结构。目前除中国平安外,国内尚未有保险公司明确提出设立基金公司一事。

  由平安证券代集团“出面”

  平安集团一位高层还向本报记者透露,中国平安在这家基金公司中的75%股权,将由集团旗下的平安证券出资持有,成立后的基金公司将实行扁平化管理。但他拒绝透露这家基金公司的资本金、落址等具体细节,因为在牌照尚未落袋之前,这些均属于不能公开的商业机密。

  因为对旗下公司实行高比例持股的平安“马氏原则”,使得业内人士为平安基金公司的运作架构打上两个问号——为何选择由平安证券出资,而非平安集团出面?为何选择牵手新加坡大华,而非单打独斗?

  对于平安证券出面设立基金公司的背后原因,市场人士的分析多指向以下背景——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出台,也就是说,目前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尚无章法可循,无政策辅以支持。

  而通过旗下平安证券发起设立基金公司,可绕过目前的政策障碍。业内人士由此分析认为,类似平安上述操作途径,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亦是可选路径之一,可被旗下设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保险公司加以效仿。

  若放在整个基金行业背景来看,平安选择合资而非独干,亦不难理解。从目前成立的银行系基金公司的股权架构来看,多为与外资金融机构合资的形式。一位银行业人士就此解读为,“银行此举意在吸收外资合作伙伴的基金管理经验,光凭银行自有的网点渠道优势,难成气候。”

  对于以保险业务见长的平安来说,亦是如此。平安此次选择共圆“基金梦”的合作伙伴新加坡大华银行,旗下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平安选择与在基金管理上长袖善舞的外资同业合作,被业界视为明智之举。

  “一设一参”模式

  “战略上利好,但对支撑平安短期股价表现较为有限,毕竟牌照尚未到手,即使成立后也对平安这两年的业绩贡献有限。”一位保险资深分析师昨晚如是评价平安设立基金公司消息带来的市场影响。

  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结果是,平安明确自设基金公司后,其“一设一参”的基金经营模式浮出水面,这在国内基金业确实鲜见。在今年收购富通投资管理公司50%股权后,平安间接持有了前者在国内的合资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的部分股权。加上与新加坡大华共同组建的这家待筹基金公司,平安直接和间接持有两家基金公司的股权。这为平安下一步在基金业的发展潜力平添了更多的想像空间。

  保险、银行、证券、信托、资产管理,中国平安金融棋盘上一直独缺“基金”这颗棋子。从最初和德国安联集团旗下资产管理公司Alliance Capital Management牵手的传闻,再到收购深圳巨田基金的未果,从2002年酝酿基金牌照开始算起,中国平安的“基金梦”整整做了6年。

  对这一路的筹备细节,平安新闻发言人仅用一句话带过。“平安的战略目标是建立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集团,以保险、银行、资产管理为三大业务支柱。基金是我们长期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我们会积极考虑。”

  阐述固然简略,行动却已悄然展开。昨日来自市场的消息称,近期以来,平安一直在低调招兵买马,为即将成立的基金公司增兵囤将。有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在筹备基金公司进展上,平安不久后将会公布重大进展。”业内人士分析称,上述人士口中所指的“重大进展”有暗指基金牌照不日落袋的可能。

  平安率先发力“保险系基金”,意味着整个保险行业投资基金领域指日可待。不过,保险系基金公司的内控机制一直是一个监管的难点。业内人士不免担忧,基金公司管理的多为公募资产,保险系基金公司如果被大股东所控制,并私下利用公募基金资产来向大股东的保险资产进行利益输送的话,将严重影响行业声誉,从而引发行业诚信危机。这将是摆在监管机构面前的一道新难题。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